2024年07月05日 星期五


农村小水电站 所属分类:经济 > 农业

农村小水电站 拉萨纳金电站是自治区最早建成的小型水电站,1958年建成后陆续在林芝八一镇、昌都、波密、沃卡、塘河修建电站。

  20世纪60年代,农村小水电站建设进入试点建设阶段,在西藏有条件的地方,建成单机容量为几千瓦、几十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站,小电站总装机容量15.8千瓦。70年代,农村小水电站建设进入发展阶段,电站建设的数量和规模都有较大发展,总装机容量30839千瓦。同时,还建设10千伏的农村配电网,扩大了农村的供电范围。到70年代末,累计建成电站737座,装机总容量3万多千瓦。80年代后,农村小水电站建设进入巩固和稳定发展阶段,重点在县城附近修建小型水电站,其单机容量一般为500千瓦,电站总装机容量在1000千瓦以上。1987年西藏正常运行的小水电站有389座,总装机容量41265千瓦,年发电量8000余万千瓦时,农村人均年用电量50千瓦时。

  此时,西藏由地区电网供电的县有10个;缺乏水资源,不能修建水电站的县有9个;有水资源,未建水电站的县有16个;装机在150千瓦至2400千瓦的县有40个。西藏的昌都、芒康、类乌齐、丁青、江达、波密、林芝、乃东、错那、隆子、洛扎、康马、江孜、曲水、措美、日喀则等地区,已初步形成了以县政府所在地为中心的供电范围。

  1989~1996年,国家为解决西藏无电县用电问题,投资1.45亿元,帮助西藏先后建成尼木、贡觉、嘉黎、定结、吉隆、江孜和樟木7个县级(口岸)电站,共新增装机容量0.97万千瓦,不仅解决了群众的照明用电问题,而且促进了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进入90年代,西藏农村小水电站建设进一步加快,特别是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后,形成了全国支援西藏的新局面,许多对口援助省市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农村小水电站的建设。1994年水利部召开援助西藏专题会议确定援藏项目,其中三分之一为农村小水电站建设项目。从1995~1997年底,米林、丁青、巴青、聂荣、措美、易贡等地方建成了小水电站,有力地促进了西藏农村水电事业的快速发展。1996年,完成贡觉、吉隆、定结、嘉黎4座电站的建设工程。

  2002年西藏有农村小水电站237座,装机容量2.08万千瓦,年发电量5173万千瓦时,农村用电量3586万千瓦时。为保证农村小水电站的正常运行,1994年中德合作委员会签订了中德合作修复西藏农村小水电站协议,德国政府在5年内无偿提供500万马克资金,并派出专家同中方合作修复西藏境内60座小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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