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05日 星期五


郡王 所属分类:历史 > 清朝时期

郡王 清政府对西藏官员的封号。

  雍正六年(1728)清王朝平定卫藏战争后,对西藏地方的施政政策进行了新的调整,承认颇罗鼐建政拉萨。八年(1730),清廷赐颇罗鼐为贝勒,总理全藏政务,标志着清朝中央推行世俗贵族颇罗鼐一人总理政事的西藏地方行政体制。

  颇罗鼐在总理藏政期间,对清廷恪守臣职,西藏地方出现社会安定局面。乾隆三年(1738)清政府加封他为郡王。十二年颇罗鼐病逝后,清政府令颇罗鼐次子珠尔默特那木札勒袭郡王爵,继续施政。十四年,珠尔默特那木札勒欲勾结准噶尔谋乱,被驻藏大臣所杀。

  平定珠尔默特那木札勒之乱后,清政府废除了世俗郡王掌政制度,在西藏设立噶厦,在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的领导下共同处理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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