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05日 星期五


班禅堪布会议厅 所属分类:历史 > 民国时期

班禅堪布会议厅 班禅召集随从人员决策议事的权力机构。堪布,系藏语音译,意为“寺院或扎仓的宗教首领”。民国十二年(1923),九世班禅与十三世达赖喇嘛、驻藏大臣产生政治分歧,受到达赖在政治、经济、教务等方面的排挤,被迫出走内地。班禅到达内地后,在南京建立班弹行辕,后改称班禅堪布会议厅,简称堪厅,并设立班禅驻京办事处。堪厅下设秘书处、政务处、总务处、教务处、典礼处、顾问室等,并拥有武装卫队。堪布会议厅主要职责是反映僧俗民众的意见和要求,出席全国性的有关会议。九世班禅同寂后,堪厅参加了寻访和认定九世班禅转世灵童的工作。1949年8月,国民政府特派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关吉玉为专使,在青海省塔尔寺主持第十世班禅坐床典礼,并颁发汉藏文合璧“西藏班禅行辕堪布会议厅”印鉴。1952年,十世班禅回到西藏,恢复了历代班禅固有的地位职权,在原拉让政权的基础上保留了堪厅体制,使其成为在扎什伦布寺正式行使政教权力的机构。作为扎什伦布寺庞大的权力机构,堪厅成为拉让贵族们的办公地点,也成为班禅权力的象征。1953年,经政务院批准,成立班禅堪布会议厅委员会,下设译仓、勒空等11个办事处。同年,堪厅报请政务院批准任命主任2人、副主任4人,17名四品以上官员为委员,组成班禅堪布会议厅委员会。堪布会议厅主要官员有:主任詹东·计晋美、拉敏·益西楚臣,副主任梁选贤、纳旺金巴、王乐阶、德绕·多吉友甲。1961年9月,在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堪厅结束了其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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