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保障藏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诉讼权利

藏汉双语法官培训教材填补空白

2015-11-20 09:55:43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廖卫华 张黎黎 杨志龙


  精心编撰的藏汉双语法官培训系列教材将于今年年底发行。这套教材填补了西藏缺乏专业、规范藏汉双语法官培训教材的空白。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目前,西藏共有藏汉双语法官870名,占全自治区法官总数的70%。编撰一套“藏汉双语法官培训系列教材”,很早就提上西藏高院的工作议程。

  西藏75%案件用到藏语

  我国宪法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西藏作为藏族聚居地区,随着民众法律意识提高,基层边远地区案件数量逐年增多,熟悉藏汉双语的法官成为迫切需求。

  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到2020年前,各民族地区要培养双语法官1500名。

  西藏高院副院长佘克冰认为,藏汉双语法官的培养,是为了保障藏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也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各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据了解,当前西藏基层75%左右的案件审理都要用到藏语,涉及案件审理、法庭宣判、裁判文书等过程。让老百姓在诉讼时能听得懂、看得明白,是西藏法院践行“法治西藏”的决心和具体实践。

  形成规范不仓促成书

  藏汉双语法官培训系列教材的编撰,是西藏法院甩开膀子搞藏汉双语法官培训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一项工作。

  据了解,教材包括《藏语文》《裁判文书》《法律术语》3本,要达到立足区内,推广全国的要求。编撰组提出“精而专”的要求,即不仓促成书,要形成规范。

  法律术语在案件审判中具有威慑性、权威性,尤其是裁判文书制作中更为重要。现实审判过程中,从汉语、汉文翻译过来的藏语、藏文,往往是根据法官个人理解翻译的,各不相同,与法律的威严性相悖。自治区翻译协会理事达瓦举例说,保外就医一词译成藏文需要15个字,相当于是用藏语进行了一次义译,不同人的翻译自然不同。

  法律术语组成员、西藏高院编译处处长强巴旦达说,审判中藏语言和文字的不规范是最大问题。法官翻译时稍有差错,可能就会变成两个不同的法律术语,造成量刑完全不同。比如抢劫与抢夺、非法与违法等,对法官吃透法律术语提出更高要求。

  法律术语规范和统一的重要性、紧迫性不言而喻。日土县人民法院参与教材编写的法官次仁罗布说,扒窃是个常见的法律术语,随着新型案件的出现,飞车抢夺一词开始出现,翻译组只能凭借自己的经验组合、整合,给出最终的翻译版本。

  西藏高院有关负责人说,只有规范的藏语审判、文书制作,才能让当事人知晓赢在什么地方、输在哪个步骤,才能体现依法治国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