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吴剑萍:藏地法援纪事

2015-10-13 10:14:57   来源:中国律师网   


  2014年,受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派遣,我和同事3人到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担任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一年。阿里地区面积30.4万平方公里,下辖7个县,但只有3位律师,而且分布在两个不同的机构。一是阿里地区法律援助中心,有两位律师,其中一位是驻藏近20年的汉族干部,另一位是“80后”的藏族女同胞;另一个机构是岗底斯律师事务所,有一位律师,不过他已于2014年退休了。

  我们抵达噶尔县后,协助县司法局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从到中心咨询的当事人嘴中慢慢知道了这里还有一位“肖律师”。据说,这位“肖律师”在阿里20年了。他曾经是中学老师,也不知他因什么契机干起了法律事务,虽然没有律师资格,但以公民代理人的身份干得红红火火,与当地公、检、法关系不错。这位“肖律师”有个“肖XX工作室”,就在阿里地区中级法院附近。

  可是社会律师真要在这里设所,还真不那么容易。

  一是阿里气候恶劣。海拔高,空气稀薄,严重缺氧。2012年夏夜的一天,噶尔县县委书记张宇就在睡眠中毫无症状地走了,年仅44岁,就在我住的楼下一楼宿舍里。有同事曾经半夜因缺氧憋醒起床,坐了一夜,不敢睡去。这里气温低,年平均气温0℃。风季长达100多天,刮起大风来,满身尘土,双眼迷离。

  二是法律服务的需求量难以保证一个社会律所的生存。虽然民众总是说律师不够,可打官司的毕竟是少数,个人、企业乃至政府的法律服务需求也不急迫,这些都很难支撑一个律所坚持下去。

  

  这天,地区法援中心通知要我接手一桩故意杀人案,一周后开庭。从没有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介入案件,我马不停蹄,立马到法院复印案卷材料,厚厚的5大本。要赶时间看完案卷,会见当事人,确定辩护方案。

  涉案的被告人顿珠是藏族青年,迷上彩票,但屡买不中,最终把家里交电费的最后一笔钱也拿去买彩票,结果又亏了,他想抢一回把家里的亏空补上。出事那天凌晨,他在路上游荡伺机寻找对象时,看到了路边的“性工作者”,他以要服务的名义和这位女子进入夜店,询价中被识破意图,慌张挣脱中捅死了这位汉族女子。

  我在看守所见到顿珠,发觉其实他是个普通的藏族青年。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他说只是想抢钱,被那个女的发现后,想逃跑,但那个女的不让他走,一直抱着他,他害怕了就拿刀捅她。知道她死了后,他心中非常悔恨,一直在为她念经,愿意把在拉萨老家妈妈的房子卖了赔偿她的家人,不够的话,等出狱后再打工赚钱赔他们。

  一周后开庭,最后陈述阶段,顿珠向法庭提交了用藏文写的忏悔书。

  十几天后,故意杀人案一审判决下来了。法庭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改变罪名为抢劫罪,因有自首情节和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情形,判被告人顿珠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阿里地区一年刑事案件大约七、八十件,恶性刑事案件一年不过十起左右,而其中大多是年轻人发生口角引起争斗致死,像抢劫杀人的非常少见。走在阿里的街头,不用担心包被抢,东西被偷。或许这里海拔高,人稀地广,大家慢慢做事,慢慢说话,没内地人那么心急气躁,纠纷也就相对少了。

  二

  茫茫荒原,一条一车宽的沙土路向天边延伸;远方,雪山在云的游走中变幻莫测。

  这天,我和局里同事再一次来到索麦村。

  索麦村是噶尔县昆莎乡所辖的3个行政村中相对水草丰美的村子,离噶尔县城100公里左右。索麦村至今没有电,村里现有214户809人,35家贫困户。应届大学生有5名,往届6名,家里有大学生的基本都生活贫困。索麦村是半农半牧的村庄,地里种的是青稞,山上跑的是牛羊。这些活都得靠男人,没有男人的家就是贫困的。

  两个月前曾走访了其中的低保户强久卓玛家,她一个女人带4个孩子,其中两个孩子还在读书。所谓的家就是一间土房,还是村里党员集资盖起来的。土房是漏风的,用稻草塞着洞。

  通过牵线搭桥,我从福建一所大学——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申请到了一笔助学款,这次我就是专门代表学校和司法局一起来给村里的7个家庭贫困的大学生家庭分送助学款的。顺便捎上一些营养品给强久卓玛家骨折的外甥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