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西藏女性:在民主改革后为中国人权与发展代言

2015-07-08 13:53:43   来源:中国西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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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妇联组织:维护实现发展广大妇女儿童根本利益的“娘家人”

  1952年2月,中央派驻西藏的机构中就设立了中共西藏工委妇委,时任西藏工委副书记的谭冠三兼任西藏工委妇委书记。

  1953年3月8日成立的“拉萨市爱国妇女联谊会筹备委员会”,标志着西藏妇女有了自己的组织。1954年3月8日,成立了“拉萨市爱国妇女联谊会”。1956年11月22日,成立了“西藏爱国妇女联谊会筹备委员会”。西藏和平解放时期,妇联组织统称为妇女联谊会,仅在拉萨、日喀则、昌都等大的城市和专区设立机构。

  1959年,西藏拉开了民主改革的序幕。1960年6月,西藏自治区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召开,西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正式成立。

  50年来,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西藏妇联组织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形成了从西藏自治区到地市、县(市、区)、乡镇、直至村(居)的组织网络,西藏各级党政机关、科教文卫事业单位、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了妇女组织。妇联专兼职干部队伍日益壮大。近几年,妇联组织重视在西藏城镇社区和乡村建立健全妇联组织,在城乡社区、部分党政机关、中直单位、企事业单位和部队及尼姑寺庙中建立了4000多个“妇女之家”,使妇联工作有了更加牢固的根基。

  50年的发展,西藏自治区妇联已成为西藏最大、最有影响的妇女组织。历届妇联领导班子在西藏自治区党委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为己任,带领西藏自治区各级妇联组织和各族妇女为西藏的建设、改革、发展和稳定建功立业,充分发挥了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

  西藏和平解放时期,围绕建立广泛的反帝爱国统一战线这一中心任务,西藏各级爱国妇女联谊会主要是做好与上层妇女的联系。民主改革时期,西藏各级妇联组织团结带领各族各界妇女积极参与平息叛乱和民主改革的伟大革命,引导农牧区妇女积极参加“三反”、“双减”和“两利” 斗争。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上,西藏各级妇联组织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高妇女整体素质,促进和谐家庭建设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进西藏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在反分裂斗争中,西藏各级妇联组织坚决拥护中央关于反分裂斗争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区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广泛动员、组织、教育广大妇女群众旗帜鲜明反分裂、全力以赴保稳定。

  50年来,西藏自治区各级妇联组织把妇女儿童工作融入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工作宗旨,把握妇女的发展意愿,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妇女儿童的根本利益,引导广大妇女在推动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伟大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