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西藏双湖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天堂”

2015-07-24 13:51:39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作者:王惠芳 扎西班典 达次 索朗琼珠 谢伟


 
  野生动物的“保护神”
 
  除了缓解草畜矛盾,为野生动物提供一片栖息之地,双湖还有一支专门保护野生动物的队伍,这就是野生动物保护员。
 
  羌塘自然保护区成立之初,仅有4名野生动物保护员。双湖县林业局副局长索朗次仁就是其中之一。“那时候,我们几个一起骑马巡逻,一次就是半个月,饿了吃一口干粮,渴了喝一口雪水。每天都要写巡逻日记,连藏羚羊有多少公的、多少母的、多少幼崽心里都清清楚楚。”从事了这么多年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让他对野生动物充满了感情。“有一次遇到一只黄羊腿断了,伤口还在发炎,我们就把它带到兽防站去包扎、输液。等它好了,又把它送回原来的地方。”
 
  随着牧民们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逐渐提高,当地形成了人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的局面。从2005年开始,双湖县各个行政村都配备了野生动物保护员,普通牧民群众也自发地加入到保护野生动物行列中。
 
  野生动物保护员普布次仁是嘎措乡的牧民,他自己养着不少牛羊。自从被聘为野生动物保护员后,他开始了放牧与保护野生动物相结合的生活。
 
  每年5月,双湖、尼玛等地的藏羚羊向北迁徙、产崽,7月份带着幼崽回归,10月份交配,这些时段都是野生动物保护员任务最重的时候。在这段关键时期,普布次仁几乎每天都要出去巡逻,防止盗猎等事件发生,察看野生动物有什么异常情况,比如被网围栏挂住什么的,好及时帮助它们。现在,在双湖,像普布次仁这样的野生动物保护员已经发展到74名。
 
  伴随保护力度的加大,当地野生动物种群逐渐增加、活动频繁,野生动物“扰民”事件也时有发生。《西藏自治区重点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暂行办法》于2006年正式施行后,仅在2009年,那曲地区就兑现了上一年野生动物肇事损失补偿金额1000多万元。
 
  嘎措乡乡长罗布占堆已经在双湖工作了10多年,他的电脑里保存着许多自己拍摄的珍贵照片:发怒的野牦牛用角撞击越野车的瞬间、棕熊憨厚的神态、雪豹矫健的身姿……他用藏北人特有的豪爽语气讲述着野生动物的故事:“以前棕熊怕人,轻易不会靠近牧民的帐篷,自从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实施后,大家知道它们的珍贵,都不再伤害它们,棕熊的胆子也越来越大,经常到牧民的帐篷里偷吃糌粑、酥油,还在粮食上面撒尿,让牧民们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