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西藏要坚持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015-05-19 09:27:50   来源:西藏日报   作者:王德文


  今年是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自治区的成立标志着西藏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权,开始全面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西藏人民从此享有自主管理当地事务的权利,与全国人民一道走上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50年光阴,在历史长河中只是短暂一瞬,而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世界屋脊从落后的封建农奴制一步跨入崭新的社会主义时代,社会生产力得到空前释放,百万翻身农奴过上当家作主的幸福生活。在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和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西藏这颗世界屋脊上的明珠,正放射出更加夺目的光彩。

  1965年9月1日至9日,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隆重召开,宣告西藏自治区成立,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全面实行,实现了西藏社会制度的历史性跨越,西藏各族人民从此进入当家作主新时代。在社会主义新西藏建设的伟大进程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得到充分体现,必将在新时期发挥更大作用。

  一、全面总结人大制度在西藏实行50年的光辉历程,把丰富的实践经验理解得更深刻

  50年来,历届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全面行使各项法定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保障和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顺利进行,保障和促进全区各族人民通过人民代表机关以主人翁姿态行使当家作主权力,为推动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这是以坚定党的领导为根本,服务和促进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50年。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自觉坚持和依靠党委领导摆在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首要位置,把人大工作放在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中的重要事宜以及重要会议召开、重要工作安排做到向自治区党委事前请示、工作完成后及时报告,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确保把人大履职尽责自觉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从而使人大各项工作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在西藏的执政地位,有利于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把群众路线作为治边稳藏、人大履职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一心为民,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关注民生、维护民利落实到各个环节,认真解决好为谁立法、替谁监督、靠谁行权的问题,加强民主立法、促进民生改善、发挥代表作用,着力把人大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发挥好、把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人民当家作主权力机关的作用发挥好。

  (二)这是以强化法治保障为动力,服务和促进全区改革发展稳定事业深入向前推进的50年。西藏社会的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决定了工作主题必是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发展是解决西藏所有问题的根本,稳定是发展的前提,改革是发展的动力。50年来,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举世瞩目的成就有力地证明了我国政治制度的无比正确和巨大力量。一直以来,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是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遵循的一条主线,自觉做到立法服从大局、监督服务大局、决定重大事项维护大局、依法任免干部保证大局,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着力加强立法工作,法制保障作用得到切实体现。坚持把立法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行使地方立法权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立法权,始终遵循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能管用的原则,共制定和批准300余件地方性法规和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其中现行有效法规100余件,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150余件,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比如,制定婚姻法变通条例、环境保护条例、文物保护条例、登山管理条例、边境管理条例、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湿地保护条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学习使用发展藏语文的规定等,以及设立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和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反对分裂活动、促进和谐稳定方面的多项决议决定,为西藏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提供了坚强法制保障。二是着力强化监督职能,人大监督实效得到不断增强。坚持把监督工作放在与立法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紧紧围绕促进科学发展、和谐稳定、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生态良好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对150多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专题汇报450多次,对相关单位进行工作评议和专项调研、专题询问,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连续13年在全区深入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及时将常委会审议意见转自治区“一府两院”办理并在法定时限内书面答复,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近1万件次,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300条左右,有效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化解了人民内部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着力完善决策机制,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得到积极推进。围绕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批准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和执行财政预算,开展反对分裂、维护稳定的斗争,设立纪念日及升挂国旗,修改和废止法规,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撤地建市等重大问题,先后作出决议决定220多件,是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重大决策的有机组成部分。四是着力规范任免工作,党委人事意图得到圆满实现。自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500多人次,认真组织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进行任后监督,确保自治区党委关于干部工作决策部署的顺利实现,使政权机关建设不断得到加强,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五是着力加强外事工作,营造有利外部环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扎实推进、切实做好涉藏外事工作,先后接待欧洲议会及部分国家议会访藏代表团200余批次,常委会领导带队出访4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国人大西藏代表团出访已列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工作范畴,成为一个品牌团组,坚持正面宣传西藏和深入揭批十四世达赖,讲好西藏故事,积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西藏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和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扩大了西藏的国际影响,有力挤压了十四世达赖集团的国际活动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