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西藏大力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藏

2014-10-21 09:11:25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作者:田志林


  编者按:
 
  “依法治藏”建设,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写下了一份份精彩的答卷。
 
  它的精彩,来自于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持不懈:从提出“依法治藏”理念,到出台建设“法治西藏”的重大决策,再到每一次重要会议、每一项重大活动,“依法”,都成了不可或缺的部分。
 
  永不停歇的法治脚步,更打破了旧思维,带来了新思路。“依法治藏”建设几年来,各地法治建设的创新举措百花齐放、亮点纷呈,并在不断的总结提升中,加快了法治社会的前行脚步……
 
  近年来,特别是西藏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西藏自治区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贯彻落实俞正声主席“依法治藏、长期建藏”的指示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积极推行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法制化,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为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强法制保证。
 
  加强民主政治建设
 
  自治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推动人大工作,由区党委副书记兼任人大常委会主任,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围绕西藏发展大局,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同时,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充实工作力量,七地市人大工委主任(人大常委会主任)全部单设、不再由地(市)委书记兼任,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牧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自治区不断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支持人民政协深入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力,更好地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抓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从法律、制度、政策等各个方面保障西藏人民政治、经济、文化权利,保障西藏人民依法自主管理本民族事务。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构建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
 
  深入推进地方立法
 
  自治区重点开展实施性立法,充分利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优势,注重发挥法治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重大问题通过人大立法解决。近年来,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科学技术进步法、统计法、监督法、档案法等实施办法、修订防震减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实施办法,确保与上位法衔接配套。对关系民生的就业促进法、义务教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实施办法,抓紧起草审议,及时颁布施行,积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自治区着力推进自主性立法。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了299件地方性法规和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其中现行有效法规99件,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148件。近年来,自治区先后审议通过关于实行电话和互联网用户真实身份登记的决定、气候资源条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旅游条例、湿地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并对多项全国性法律制定了适合西藏特点的实施办法,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语言文字、司法、文物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等多个方面,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外,自治区着力提高立法质量,认真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2013年以来,自治区共审议12件法规草案、通过11件,修改地方性法规8件、初审2件,审查批准1件,充分发挥了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