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卓特巴 西藏噶厦政府内主要财政官称号,又称“仓储巴”、“强佐巴”。
清乾隆十六年(1751)始设商卓特巴,管理西藏地方财政等事务,多由达赖亲属及随员充任。总管会计出纳,由四品僧俗官员充任。由于西藏地方财政收支来自各地,所以商卓特巴的实权也涉及西藏地方行政和宗教的各个方面。
八世达赖喇嘛时期,西藏地方政府设基巧堪布一职,为三品僧官,管理商上一切事务,此后商卓特巴被取代。
清乾隆十六年(1751)始设商卓特巴,管理西藏地方财政等事务,多由达赖亲属及随员充任。总管会计出纳,由四品僧俗官员充任。由于西藏地方财政收支来自各地,所以商卓特巴的实权也涉及西藏地方行政和宗教的各个方面。
八世达赖喇嘛时期,西藏地方政府设基巧堪布一职,为三品僧官,管理商上一切事务,此后商卓特巴被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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