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上,西藏存在过较长时期的政教合一政权。在中国的元、明、清封建王朝时代,中央政权都曾敕封过西藏各教派的宗教首领,赐予他们统治西藏的权力。接受布施和供养的西藏政教合一的地方政权的首领,始终对中国封建王朝的皇帝尊奉称臣,接受中央政府的册封、领导,执行中央的政令,承认西藏是中央政府管辖下的从属地区。自元朝以来,中央政府一直掌握着确立西藏地方行政机构、任命地方官员、派驻军队、派征差役、稽查人口和户籍等权力,有效地行使对西藏的主权。 20世纪初,英国殖民者制造的“宗主国”概念,既无实际内涵,也未能改变西藏是中国一部分的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