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西藏现在的行政区划是如何划分的?西藏行政区划的形成过程和历史沿革是怎样的?

2016-02-26 10:06:37   来源:西藏知识问题解答    


  西藏自治区地处祖国的西南边疆,总面积为120多万平方公里。自治区下辖“一市六地”,即拉萨市和日喀则、山南、昌都、那曲、阿里、林芝六个地区,拉萨市为自治区首府。截至2007年年底共有74个县(含一个市辖区、一个县级市和一个特别行政区),690个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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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地方,秦汉之前泛称为西羌之地,唐宋时期称为“吐蕃”,元明称“乌斯藏”(乌思藏),清代称“土伯特”“图伯特”“图白忒”“卫藏”,清康熙年间改称“西藏”。因时代不同,以上称呼所指代范围也有广狭之别,不尽相同。

  西藏高原历史上最初的区域划分是在吐蕃王朝时期。吐蕃初期,分设4个“如”(意为“翼”)及61个“东岱”(意为“千户所”)。这4个“如”即以拉萨为中心的“卫如”(中翼),以乃东为中心的“约如”(左翼),以南木林为中心的“叶如”(右翼),以拉孜为中心的“如拉”(支翼),地域范围大体在雅鲁藏布江及其支流拉萨河、雅砻河、年楚河流域。后来又在藏北及唐古拉山麓一带设置“孙波如”等。

  自9世纪中叶吐蕃王朝崩溃之后近400年间,西藏高原诸部各踞一方,互不统属。

  13世纪中叶,元朝中央政府将整个青藏高原设为宣政院直辖地,下设三个相当于行省级的政区,即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简称宣慰司)进行管理。今西藏自治区之地,分属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简称乌思藏宣慰司)和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简称朵甘思宣慰司)管辖。

  明朝基本上沿袭了元朝在上述地区的区划设置。在今西藏自治区之地,起初分设乌思藏卫、朵甘卫管辖,后来朵甘卫升为朵甘都指挥使司、乌思藏卫升为乌思藏都指挥使司。乌思藏都指挥使司的辖区与元代乌思藏宣慰司大体相当。在乌思藏西部,明朝设置了“俄力思军民元帅府”,管理今阿里地区及其以西的领土。朵甘都指挥使司的辖区与元代朵甘思宣慰司大体相当,但略有不同。乌思藏都司和朵甘都司下设置了指挥使司、宣慰司、招讨司、万户府、千户所等行政机构进行直接统治。

  在沿袭明朝区划设置的基础上,清朝在18世纪20年代对西藏与邻省的地界及西藏内部的行政区域作了进一步细化调整。先是勘定了川藏、滇藏之间的地理分界,后来又将藏北东部至黄河源以南地区的79个部落分别划归驻藏大臣和青海办事大臣管辖,划归驻藏大臣的三十九族等地设为驻藏办事大臣直辖区,还规定了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的辖区范围。至此,由达赖喇嘛辖区、班禅额尔德尼辖区、驻藏大臣直辖区,以及受驻藏大臣统辖的若干封地组成的清代西藏行政区划格局基本定形。

  1906年,清政府决定设立相当于行省级的川滇边特别行政区。1908年至1911年,清政府先后在今工布江达、嘉黎、类乌齐、察雅、昌都、江达、洛隆、芒康、贡觉、察隅等地建政,在今四川邓柯(今属德格县)设登科府管理上述地方,并拟设昌都、太昭、嘉黎三府,后因辛亥革命爆发未能实施,这是西康建省的先声。

  民国之初,在英帝国主义怂恿下,达赖辖区的西藏噶厦政府武力排挤驻藏大臣和清军官兵,先后强制占领了驻藏大臣直辖区,进占了由民国政府所设川边镇守使管辖的昌都等地(经英国人出面“调停”,昌都、类乌齐、察雅等13县划归“西藏暂管”),还强行进占了班禅辖区。至此,噶厦政府的统治地域达到今西藏全境。这是自吐蕃王朝崩溃1200多年以来,西藏地方政权辖区所达的最大范围。

  从吐蕃崩溃到元朝一统,西藏高原未曾出现统一的地方政权;元明清时期在中央王朝管辖下先后出现的萨迦、帕竹、第悉藏巴等地方政权,管辖地域大小不等,但仅限于今西藏的部分地方;即便是甘丹颇章(噶厦政府)在辛亥革命之后极力扩张,其地盘也未能达到金沙江以东、唐古拉山以北。事实表明,达赖集团竭力散布的“大藏区”和所谓独立的“大西藏国”,历史上根本就没有存在过。

  20世纪50年代,西藏曾经历过三个不同性质的政权并存的时期。1950年10月昌都解放后,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县人民解放委员会相继宣告成立,直属政务院领导。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在北京签订。根据协议,西藏实现和平解放,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包括原有辖区得到恢复。与此同时,原西藏地方政府的其他行政区划及管理体系未予变更。1956年4月22日,统一协商的带政权性质的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在拉萨成立。原有三个政权在国务院领导下,行政上仍保持一定的独立性。1959年3月,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公开宣布“西藏独立”,发动了全面武装叛乱。3月28日,国务院发布命令,解散原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1959年4月20日,国务院决定撤销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其所辖地域归西藏自治区筹委会统一管理。1961年7月9日,国务院同意结束班禅堪布会议厅委员会。上述地方从此归属西藏自治区筹委会统一管辖。

  1960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将西藏原有的83个宗和64个相当于宗的独立溪卡合并划分为1个市辖区、72个县,设7个专署和1个市。到1960年4月,7专署、1市、72县的人民政府全部建成并运作,还建立了20个区、300个乡的人民政府。此次行政区划调整,奠定了西藏自治区现代行政区划的基本构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