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五点和平计划”和“七点新建议”的实质

2016-02-23 15:02:29   来源:西藏知识问题解答    


  原标题:十四世达赖的“五点和平计划”和“七点新建议”的内容与实质是怎样的?

  1987年达赖访美,在美国国会众议院人权小组委员会上发表了一个简称为“五点和平计划”的讲话。1988年6月达赖在法国斯特拉斯堡欧洲议会大厦的一个会议厅举行记者招待会时又散发其的演讲稿,其中有七点新建议,简称“七点新建议”。

  “五点和平计划”的主要内容是:

  (1)使整个西藏变成一个和平区。即将包括东部的康省(四川甘孜州、云南迪庆州、青海玉树州和西藏昌都地区——编者注)和安多省,变成一个阿希姆萨(和平)区。

  (2)中国放弃威胁到西藏族群生存的汉化政策(即地区移植人口政策)。

  (3)尊重西藏人民的基本人权和民主自由。

  (4)恢复并保护西藏的自然环境,禁止中国利用西藏作为生产核子武器和堆放核废料的场所。

  (5)立即开始就西藏未来的地位以及西藏与中国人民的关系进行谈判。

  “七点新建议”的主要内容是:

  (1)整个的西藏应该成为一个自治的民主政体,这个民主政体应于西藏人们【人民】为其共同福祉和保护自己及西藏的环境而同意的法治基础上同中国共同建立,西藏政府将有权决定所有有关西藏人们【人民】和西藏事务的事;

  (2)由中国政府负责西藏外交事务,但是西藏政府在国外可以设立宗教、文化等方面的外交办事处,西藏应加入与宗教、商业、文化等方面有关的国际组织;

  (3)西藏政府加入世界人权宣言;

  (4)西藏政府应该有通过全民投票选举出的行政长官、一个两院制的立法机构和一个独立的司法体系。政府所在地:拉萨;

  (5)西藏社会和经济体制应根据西藏人民的意愿来决定;

  (6)西藏禁止核武器或其他武器的制造、试验、储存,以及核能的利用;

  (7)应该召开区域性的和平会议,以确保西藏的非军事化。在这个会议召开和非军事化、非核化实现之前,中国可在西藏保持完全用于防卫目的,有严格数目限制的军事设施。

  达赖上述“五点”和“七点”计划和建议,充满违背中国宪法和法律的内容,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篡改和模糊西藏的主权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第四条规定:“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然而达赖一直声称“西藏是一个处于殖民统治之下的被占领国家”,甚至扬言“佛教是从印度传到西藏,此外还有许多重要的文化。因此我毫无疑问地认为印度比中国更有理由称拥有西藏主权”。事实上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元朝以来,中央政府一直对西藏行使着无可争辩的、有效的行政管辖。第十四世达赖喇嘛本人的认定、坐床也是经当时中华民国的国民政府批准的。各国政府普遍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不仅是国际社会的共识,也是中国与各国发展双边关系的重要政治基础。

  二是图谋否定和推翻中国宪法明确规定的西藏现行的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一条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序言规定:“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达赖流亡国外之后,在其“西藏流亡宪法”中仍明确规定实行“政教合一制度”,达赖是政教领袖,拥有对“西藏流亡政府”所有重大事务的最后决定权。所谓的“首席噶伦”也由高层喇嘛担任。如果由这样一批人在西藏搞“一国两制”,其结果只能是恢复旧西藏的政教合一制度,由达赖集团回来重新奴役西藏劳动人民。

  三是谋求历史上根本不存在的“大藏族自治区”。达赖所要求实行“真正自治”的西藏,不仅包括目前的西藏自治区,而且包括四川、青海、甘肃、云南的藏族自治地方及其毗邻地区,总面积超过我国陆地面积的四分之一。对中国历史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中国各民族经过长期的交往,形成了“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特点,一个民族分布在不同行政区域,是历史上自然形成的,这也是中国民族关系的特点和优点。所谓“大藏族自治区”的主张既没有任何历史和现实的依据,也完全违背我国民族发展的规律。如果中国55个少数民族都按民族成分来成立各自的自治地区,势必严重影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繁荣发展,造成中国空前的民族纷争和社会混乱,影响国家的稳定和统一。

  四是要求中央政府从“大藏族自治区”撤出军队。达赖在“五点”中提出“只有中共军队的完全撤退才能开始真正的和解过程”,在“七点”中又说“应该召开地区性的和平会议,以确保西藏的非军事化”。众所周知,一个国家在自己领土范围内驻军,不仅是国际安全的需要,也是国家主权的象征。从自己固有领土上撤出军队,将领土交给国际会议讨论并变成国际“和平区”,这是任何坚持国家主权和尊严的政府都不能同意的。

  五是要求藏族以外的其他民族从“大藏族自治区”迁出。达赖在“五点”中提出必须“使移民入藏的汉人回到中国”。达赖所说的“汉人”不仅指汉族,而且包括所有非藏族人群。众所周知,在所谓“大藏族自治区”范围内,世代居住着众多民族。达赖要让世居在这片广大地区的数以百万计的汉、回、蒙古等民族迁离故土,这实际上是一种民族歧视和民族清洗政策。世人皆知,20世纪以来,这一政策已经在一些国家造成何等严重的生灵涂炭的后果。

  由此可知,达赖一方面声称“在中国宪法框架内”寻求办法;另一方面又固守违反宪法原则的种种主张不放,这只能说明,所谓“宪法框架”只是一个幌子,他所要求的“真正的自治”同“西藏独立”之间只有一层窗户纸的间隔,一捅就破。达赖集团所宣扬的“中间道路”,就是不承认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历史事实,企图推翻中国共产党在西藏和其他藏区的领导,颠覆人民民主政治,否定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中国四分之一的国土上建立一个由达赖集团主导的“半独立”政治实体,为最终实现其“大藏区独立”的主张铺平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