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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将投100亿继续实施"树上山"工程 新建居民区绿地率须高于35%
2016-05-20   来源:   作者:

  西藏继续实施"树上山"工程 将投100亿进行绿化

  按照自治区林业厅造林任务计划,今年西藏将继续实施“树上山”工程,加快重点区域植树造林。

  据介绍,未来十年,西藏将投资100亿元对拉萨河谷及两侧进行造林绿化,进一步改善拉萨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

  拉萨市南山山体绿化项目2012年已启动,目前共栽树10万余棵,完成山体绿化面积近400亩,今年南山将绿化300余亩。

  2014年03月25日 来源:西藏日报

  西藏拉萨颁布条例保护城市绿化  

  新华网西藏频道6月27日电(记者索朗德吉)27日,西藏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宣布新的《拉萨市城市绿化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城市居住、公共绿地率不低于35%,工业绿地率不低于20%,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的绿地率不低于15%。

  据拉萨市林业绿化局局长樊峰旭介绍,目前拉萨绿化覆盖率达37.6%,绿地覆盖率达32.8%,人均绿地覆盖面积为9.63平方米。拉萨以丰富的园林植物向城市输入自然因素,构成拉萨完整的绿地系统和优美景观,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同时也提高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据介绍,1986年6月由拉萨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拉萨市城市绿化条例》,是西藏历史上第一部有关园林绿化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实施二十多年以来,为拉萨城市绿化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随着拉萨市朝“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目标不断迈进,城市绿化事业面临的压力及难度越来越大,旧的《条例》在实施过程中遇到新问题。因此,拉萨结合城市发展,采取“立新废旧”的立法形式对原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

  据了解,《拉萨市城市绿化条例》分为总则、规划和建设、保护和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共五章,计37条,对城市绿化专项规划、计划、实施以及城市绿化用地建设、保护管理等以法律的形式做出明确规定。新《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

  2014年06月29日 来源: 新华网西藏频道

  西藏农牧民绿化意识提高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林业厅获悉,截至目前,西藏今年完成造林绿化面积124万亩,较去年同期提高23%,占年度计划的109.2%,超额完成了造林计划任务。

  西藏自治区林业厅造林绿化处处长董益均说,现在西藏各地绿色逐年增加,不仅仅得益于各地市林业部门的重视,还归功于农牧民绿化意识的提高。今年的苗圃市场出现了明显的供不应求局面,很多农牧民主动育苗植树。

  董益均说,今年初西藏“两江四河”流域造林绿化工程在日喀则地区南木林县艾玛岗乡正式启动,投资5750万元,建设生态防护林1.3万亩,现已初具规模。

  “两江四河”是指雅鲁藏布江、怒江及拉萨河、年楚河、雅砻河、狮泉河,是西藏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工程总投资达300亿元,覆盖西藏7地(市)、44个县,建设期为2014年至2030年。

  发布时间:2014-11-18 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 记者刘洪明

  西藏:2015年造林绿化目标将超100万亩

  在自治区两会第三次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林业厅党组书记布穷向媒体通报了2014年自治区林业工作。布穷介绍,今年,林业部门将进一步积极报批《西藏‘两江四河’流域造林绿化工程规划》,完成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100万亩以上。

  去年拉日铁路沿线造林面积达7152亩

  “今年,我们的造林主战场仍在‘两江四河’流域。”布穷介绍,《西藏‘两江四河’流域造林绿化工程规划》是《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规划建设》实施之后又一项重大的生态建设项目,项目造林总规模1074万亩。

  布穷介绍,今年西藏的造林绿化目标是计划完成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100万亩以上。记者了解到,除了计划的造林绿化任务外,今年西藏还将及时跟进拉日铁路、拉林高等级公路、拉林铁路等公路、铁路沿线的造林绿化工程。

  据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总工程师格红介绍,目前,林业部门已经完成了拉日铁路沿线的造林作业设计,造林面积为7152亩,总投资3222万元左右。“下一步,我们主要是加强对幼苗的管护工作,局部需要优化的地方,进行幼苗补充。”

  在2014年调查的基础上,今年,林业部门将对拉林高等级公路沿线绿化进一步完善调查。根据2014年编制的造林实施方案,拉林高等级公路沿线目前已经安排的造林面积有6337亩,总投资2679万元,其中今年将实施造林1026亩。“由于拉林铁路正处于前期施工阶段,所以还不具备造林条件。”格红补充说。

  记者了解到,此外,去年,西藏还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公益林管护办法(试行)》,并组建了19个公益林专业管护队伍。

  申报国家公园试点维护生物多样性

  在新闻发布会上,布穷还透露了2014年的林业项目建设情况。他介绍,去年全年国家对西藏的林业建设投资达19.2亿元,创历史新高,确保了全区确保了全区防护林、巩固退耕还林、色林措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8个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全部开工建设。

  在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方面,去年,自治区林业部门加大建设管理力度,狠抓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多措并举有效维护生物多样性。据统计,2014年全年共落实野生动物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30多个,到位资金2.32亿元。

  “今年,我们将继续开展申报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和自然保护区有效管理机制改革。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推进湿地生态补偿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布穷说。(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时间:2015-05-21  来源:中国绿色建筑物

  西藏新政新建居民区绿地率须高于35% 区别于绿化率

  正在向“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际旅游目的地城市”目标挺进的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新添一部强化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西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近日审查批准了《拉萨市城市绿化条例》。

  拉萨地处青藏高原,气候条件恶劣,城市绿化对于改善拉萨生态环境、发展城市经济、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提升旅游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分为总则、规划和建设、保护和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五章、37条。主要包括城市绿化专项规划、计划和实施;城市绿化用地的建设;城市绿化用地的保护管理等三方面。

  城市绿化用地比例纳入法定标准

  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彰表示,希望通过这一条例,帮助拉萨建设成为一座“车在树下行,人在林中走”的生态园林城市。为确保拉萨的城市绿化率,市区、各县区各类建设项目的城市绿化用地比例,纳入法定标准。根据条例,居住、公共绿地率不低于35%;其中新建区绿地率大于35%;老城区绿化率不低于15%;工业绿地率不低于20%,重污染单位和危险品仓库绿地率不低于40%;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的绿地率不低于15%。

  同时,对于建设项目绿地面积不能达标又确需建设的,条例规定,应当经市、县(区)林业绿化、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同级政府批准,批准后建设单位应该按照规定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由市、县(区)林业绿化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异地绿化。规划审批项目征求绿化部门意见

  搞好城市绿化的基础是城市绿化专项规划、计划和实施。条例重点规范了3个问题:一是要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土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共同编制城市绿化专项规划和分期实施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二是城市绿化专项规划应当安排与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绿化用地面积,合理设置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绿地等,实行城市绿线管理。三是国土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时,就建设项目的配套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征求林业绿化主管部门的意见,设计达不到标准的,不得核发建设许可证。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配套、城市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绿地建设费用应当纳入建设工程总投资。建设单位应当在配套绿化工程竣工后,报林业绿化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违法擅自砍伐树木的须补种10倍

  条例明确了城市绿化的保护和管理责任,防止责任不清,互相推诿。其中,城市公共绿地、城市行道树、干次道绿化带,由市、县(区)林业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公路、铁路、河道、水库等地范围内的绿地由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由各级政府指定部门负责;居住区绿地由居住区物业管理机构或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生产绿地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对于保护和管理责任单位不清楚或有争议的绿地,由所在市、县(区)政府确定管护责任单位。

  条例在法律责任上加大了对破坏城市绿化和绿化设施的惩罚力度,对于违反规定擅自砍伐、移植和修剪公共绿地树木的,将被要求在指定地点补种砍伐株数10倍的树木,可以并处所砍伐树木实际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于在树木或城市绿化设施上刻字、打钉、搭棚、拴系牲畜、架设电线、设置广告牌、标语牌,在绿地内饲养家畜,摆摊设点,停放车辆等违法行为的,林业绿化主管部门除责令改正外,可以最高处罚1000元。

  2014/04/04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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