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2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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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西藏法典规定:下等下级人命价为一根草绳
2020-09-27   来源:   作者:

  国务院新闻办15日发表的《西藏发展道路的历史选择》白皮书说,在旧西藏通行了数百年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明确将人分成三等九级,将森严的等级制度法律化。

  法典规定:“人分上中下三等,每一等人又分上中下三级。此上中下三等,系就其血统贵贱职位高低而定”,“人有等级之分,因此命价也有高低”,“上等上级人命价为与尸体等重的黄金”,“下等下级人命价为一根草绳”。

  至20世纪50年代末,占西藏人口不足5%的三大领主及其代理人几乎占有西藏全部耕地、牧场、森林、山川、河流、河滩以及大部分牲畜。据统计,1959年民主改革前,西藏有世袭贵族197家,大贵族25家,其中居前的七八家贵族,每家占有几十个庄园,几万克土地(15克相当于1公顷)。十四世达赖家族占有27座庄园、30个牧场,拥有农牧奴6000多人。十四世达赖本人手上有黄金16万两,白银9500万两,珍宝玉器2万多件,有各种绸缎、珍贵裘皮衣服1万多件。而占西藏人口95%的农奴和奴隶,则一无所有,处境悲惨,毫无人权可言。对这些人,西藏有民谚称:“生命虽由父母所生,身体却为官家占有。纵有生命和身体,却没有做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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