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西藏维护稳定工作: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2022-03-03 14:33:30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作者:王杰学


  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西藏的稳定关系国家的稳定,西藏的安全关系国家的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视察时强调,要准确把握西藏工作的阶段性特征,扎实做好群众工作,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确保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幸福。

  近年来,西藏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两个不动摇”,紧紧围绕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这个西藏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牢牢掌握反分裂斗争主动权,谋长久之策、行固本之举,社会治理从“要我稳定”向“我要稳定”转变。据自治区统计局调查数据显示,2021年,西藏自治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指数为99.41%,位居全国第二。

  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模式

  2021年8月9日,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西路便民警务站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称自己乘坐公交车时,不慎将随身携带的包裹遗失在公交车上,包裹内有价值4万余元的首饰。

  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查询视频监控录像,最终为失主寻回了全部财物。

  “真心感谢人民警察,想不到小小的摄像头帮了我的大忙,现在这科技发展真是了不得。”失主握着警察的手感激地说。这是西藏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织就基层社会治理“人防”与“技防”两张网格、运用视频监控联网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的生动写照。

  2021年,西藏不断探索符合西藏实际的市域社会治理新路径,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新机制,切实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确保了全区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拉萨市构建“1+7”市域维稳风险防控前沿指挥部,形成党政军警民联勤联动、联保联治、联合作战的良好局面,实现风险发现得了、判断得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林芝市为提升道路安全治理水平,探索建立了“八张网”,构建道路交通城乡一体化网格治理新格局;

  那曲市把“雪亮工程”作为社会治理智能化的基础性工程,运用视频结构化、人脸识别、车牌识别、人像比对、以图搜图等视频智能分析技术,提高反恐防暴、维稳处突、治安防控、案件侦办、事件分析研判、异常情况追踪等实战能力,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大数据支撑,使其成为新时代守护羌塘人民安宁的“千里眼”“顺风耳”;

  ……

  在市域社会治理中,西藏各试点市地紧密结合实际,探索建立了一系列务实管用、行之有效、具有西藏特色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受到群众欢迎。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剑不入鞘、鞭不离手。

  2021年,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大成效基础上,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区党委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和区党委部署要求,推动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十件实事”,持续深化依法打击、源头治理各项举措,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精心组织、强力推进,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作为重中之重,主动履职尽责,全力担当作为。全面开展线索摸排受理,共核查办理线索379条;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共侦办九类涉恶案件165起;积极开展“漏网之鱼”专项行动,抓获逃犯295名,协助区外抓捕逃犯161名;加大“黑财”执行力度,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到位率不断提升。

  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双专班”侦办等工作机制,坚持把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融合推进,扎实开展涉政法系统问题线索倒查,坚决整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充分发挥“三书一函”促进作用,推进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带动“10+1”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持续深入开展。

  据2021年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群众对西藏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取得成效、认为身边“无”黑恶势力、政法机关或政法队伍执法工作满意等指标分别为97.2%、84.56%、93.44%,高于全国平均数1.22%、10.64%、8.32%,排在全国前列。

  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2021年7月20日,扎某和边某来到日喀则市人民调解中心,就旦某分别向其借款10万元到期未还一事申请调解。在专职调解员的精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的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就签订协议内容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最终,这一民间借贷纠纷得到了解决,当事人表示满意。

  “通过人民调解,既实现解纷止争,也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行政成本,减轻当事人经济压力,提高了司法效率。同时,以调解促普法,把调解过程扩展为普法教育、以法育人的过程,还能提高当事人的法治意识。这对构建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次珍说。

  2021年,西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有利地保障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政策依据。全区各市地认真贯彻落实该《意见》,制定相应工作措施,完善调解机制,创新调解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的基础上,西藏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目前,全区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6922个,调解中心705个,企事业调解委员会176个,行专调解委员会328个。全区共有人民调解员45640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24人。

  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内整合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力量,对外衔接联动检察、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建立完善诉调、检调、公调、访调对接机制,初步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联动体系,建立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司法确认“一揽子、一站式”工作机制,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合力效力。

  2021年,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92936次,预防矛盾纠纷1323件,成功调解4800件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5%,有力维护了全区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