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巴桑旺堆:读懂民法典,读懂自己的权利

2020-08-14 10:09:18   来源:西藏商报   作者:王雪


西藏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巴桑旺堆解读民法典:读懂民法典,读懂自己的权利
 
 
  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从摇篮到坟墓,一生各阶段的权利,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
 
  日前,记者就民法典的亮点、民法典的颁布对法治西藏建设的推动以及物权编中涉及的相关问题,采访了西藏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主任巴桑旺堆。
 
  记者:民法典有哪些新的亮点?
 
  巴桑旺堆:民法典亮点很多,从宏观角度来讲,即将实施的民法典将人格权单独成编,跟物权、合同提到一个相同的高度来对待,这是我国民法典在体例上一个最大的亮点。在民法典各编当中,又有不同的亮点,比如说,物权编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使得业主大会的成立更有保障。另外,在合同编中规定了业主大会的物业服务合同一章,有利于进一步规制物业服务乱象等。
 
  记者:民法典对法治西藏建设有什么推动作用?
 
  巴桑旺堆:说到法治建设,核心问题就是依法治国,那到了西藏,就是依法治藏,民法典为依法治藏提供了科学的法律遵循。民法典是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调整范围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在建设法治西藏的过程中,要提高依法治藏的能力,要加快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民法典的实施对推动法治西藏建设将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
 
  记者:小区里,哪些设施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小区共有部分赚取的广告收入、停车费是否归全体业主所有?
 
  巴桑旺堆:在民法典颁布前,我国法律对物业服务合同规定不明确,经常发生争议。
 
  民法典物权编中明确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例如,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小区共有区域用作停车场产生的收入,建设单位利用建筑物外墙面产生的收入等),应当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公司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利用小区外墙、电梯做广告,而且小区的公共场地设置停车位对外出租收取停车费的情况已成常态,业主对停车需求也非常大。今后,这部分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应当归业主所有。
 
  民法典这一规定更好地保护了业主的共有权。这也意味着物业服务企业等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情况,应当定期向业主进行报告。
 
  记者:房屋空置该不该交物业费?没签物业合同该不该交物业费?
 
  巴桑旺堆:民法典第944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物业公司可以不加约束地催缴物业费,民法典第944条对物业费催收方式有了禁止性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
 
  记者:小区业主有权解聘不作为的物业公司吗?
 
  巴桑旺堆:民法典规定,可以由业主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对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应当接受业主的监督,并有义务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民法典中所确立的上述规范,为业主权益的维护提供了“尚方宝剑”,有助于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化和良性竞争,真正体现出民法典对民生的关注。第943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现在有民法典来给业主撑腰,业主可以要求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并通过业主大会的平台主张和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