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0年7月29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石谋军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职务。
任命:
刘涛年为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德吉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达嘎巴珠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泽仁拉姆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达曲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巴珠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海霞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马瑞的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
马红梅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巴珠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欧珠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瑞红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何锐刚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刘海霞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丹增罗布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德青卓嘎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赵晓联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向海菊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索朗次仁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巴桑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巴桑旺堆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白玛央宗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慕艳梅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尕青为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白玉兰为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常伟为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贡觉金巴为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尼玛次仁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达娃吨珠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明马丹增的林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
吕昌林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辉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德吉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扎西巴宗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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