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保护生态环境 建设美丽西藏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2019-09-18 09:45:27   来源:西藏日报   作者: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重大实践:整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努力构建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推进美丽西藏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保持生态环境质量良好;着力满足群众生态环境需求,不断深化民生环境综合治理。

  显著成效: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有效维持;群众环保获得感明显提升。

  重要启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建设美丽西藏;坚持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坚定走好绿色发展道路,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核心提示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70年风雨历程,70年灿烂辉煌。7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华大地沧桑巨变,中国经济蓬勃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国力日益增强,生态环境日益改善。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西藏的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西藏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制定了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西藏各族人民努力加强西藏的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促进西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新中国成立70年来西藏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重大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藏高原是世界屋脊、亚洲水塔,是地球第三极,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这一重大论断,深刻阐明了西藏作为青藏高原主体和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战略地位。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突出抓好发展、稳定、生态三件大事,积极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扎实推进美丽西藏建设。

  (一)整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努力构建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一是实施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9年国务院通过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2016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关于着力构筑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截至2018年底,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累计投入107亿元,深入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三大类10项工程,积极推进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二是大力开展国土绿化行动。2017年自治区政府出台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推进国土绿化的决定》,同年5月又出台了《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推进国土绿化的决定〉分工方案》,深入实施“两江四河”流域造林绿化工程和消除“无树村、无树户”行动。目前,全区1079个“无树村”已消除863个,10.4万“无树户”已消除8.32万户,森林覆盖率提高至12.14%。三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下,自治区环保部门积极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自1988年建立珠峰自然保护区以来,自治区已建立47个各类自然保护区(国家级11个),总面积41.226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一以上,居全国第一。藏羚羊由20世纪90年代的6万余只增长到目前的20万余只,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初见成效。

  (二)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推进美丽西藏建设。一是严格控制资源开发利用强度。近年来,自治区不断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促进环境与经济同步协调发展。通过实行矿产资源开发自治区政府“一支笔”审批制度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全面禁止砂金矿开采,将全区河流(河段)明确划分为禁止开发、控制开发、重点开发3种类型,严格控制水电资源开发,其中禁止开发的河流河段占全区河流总量的94.1%。同时,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把项目建设产业政策关、资源消耗关、生态环境关,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二是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在各市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自治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一些企业仍然存在违法排污、难以监管等突出环境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纠正违法排污乱象,压实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守法成为常态,自治区建立跟踪督查制度,对工程建设坚持全过程环境监管,特别注重事中事后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三是推动绿色产业发展。2001年中央召开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加大了对西藏生态建设的投资力度,明确把发展旅游、绿色产业等作为西藏可持续发展的支柱产业。为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自治区制订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计划,建立了落后产能有序退出机制,积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并立足全区生态和资源优势,将环保理念融入经济发展,加快旅游文化、清洁能源、净土健康、天然饮用水等特色产业发展,着力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走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

  (三)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保持生态环境质量良好。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为保护和巩固全区良好环境空气质量,补齐工作短板,2014年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并于2019年初印发了《西藏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立足西藏实际,科学分析,统筹谋划,以拉萨及周边区域为重点,制订作战计划,出台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基本消除西藏冬春季节污染天气,确保空气质量持续保持良好。坚持分类处置,综合施策,对城市扬尘、“散乱污”企业污染物排放、汽车尾气排放、生活烟尘等污染源,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并持续开展城镇周边造林绿化,确保西藏蓝天本色。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2015年自治区政府印发了《西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促进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好水源地保护、大江大河源头保护、重要湖泊河流保护等攻坚战,全面落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河(湖)长制、入河(湖)排污口管理等措施,保障饮用水安全,确保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并采取措施,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增强治污能力。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2017年自治区政府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并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严格管控重污染耕地用途,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合理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四)着力满足群众生态环境需求,不断深化民生环境综合治理。一是大力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为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感,自治区积极推进以重要城镇周边、交通沿线、景区景点等区域为主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并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102个城镇集中式和3300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通过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安排118.18亿元,实施了5261个行政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并累计投入资金1191万元开展珠峰景区环境卫生整治。大量的资金投入和工程项目实施,促进自治区人居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二是深入落实生态补偿政策。为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自治区积极将污染防治攻坚战与精准脱贫攻坚战相结合,将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实施生态补偿政策,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施定岗定员、定责定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探索建立环保监督员、自然保护区管护员制度,并稳妥推进生态搬迁政策,有效保护和恢复迁出区生态环境。三是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创建。近年来,自治区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县、乡镇、村创建活动,生态环境保护明显加强,环保基础设施日益完善,生态文化弘扬深入人心,生态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自治区已命名自治区级生态村2373个、生态乡镇213个、生态县17个,林芝市、巴宜区、亚东县被评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二、新中国成立70年来西藏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显著成效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在西藏各族人民的不懈努力奋斗下,西藏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了突出成绩。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生动深入实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确保了生态环境良好,守护了世界上最后一方净土。

  (一)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各级党委、政府自觉把生态文明建设同发展、稳定作为西藏的三件大事统筹起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格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与大自然息息相存,培育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优良传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已成为西藏各族人民的自觉行动。

  (二)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截至目前,西藏大部分区域仍处于原生状态,被誉为“世界上最后一方净土”。2018年西藏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状态,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率达98.2%;主要河流湖泊水质全部达标或优于III类水域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无黑臭水体;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生态安全屏障得到有效维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青藏高原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白皮书显示,西藏仍是世界上生态环境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

  (三)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有效维持。启动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以来,西藏高原生态系统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碳固定、生物多样性维持等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2016年中科院发布的《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2008-2014年)建设成效评估》指出,西藏高原生态系统总体趋好,重点生态工程区已经开始发挥生态效益,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得到有效维持。

  (四)群众环保获得感明显提升。西藏各族群众深深体会到,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就是共享生态文明成果的过程。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中,建立了森林效益补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生态补偿机制,设立了生态就业岗位,截至2018年底,国家累计下达西藏森林、草原等各类生态补偿资金316亿元,生态岗位增加到66.7万个。在落实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中,借势借力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群众环保获得感显著增强。

  三、新中国成立70年来西藏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重要启示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时代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根本遵循。我们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西藏,打造国家生态文明高地。

  (一)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建设美丽西藏。目前,和全国一道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关键期、攻坚期和窗口期,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实现西藏高质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按照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工作部署,推进新时代西藏生态文明建设,担负起为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作贡献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把西藏打造成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地、国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示范地、国家绿色发展试验地、国家自然保护样板地、国家生态富民先行地,以守护好世界上最后一方净土的实际行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持续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着力实施天然林草保护、“两江四河”造林绿化、防沙治沙等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不断提升西藏生态系统质量,切实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重点推进拉萨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全面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快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合理确定国家公园空间布局。

  (三)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保持良好环境质量。紧盯大气、水、土壤三大领域,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5+4”(蓝天保卫战、柴油车污染治理攻坚战、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和“白色污染”治理攻坚战五大标志性战役,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环境基础设施环境监管和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达标四大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确保标志性战役的胜利。结合以“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为主题的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城乡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大乡村给水、垃圾、污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厕所革命”。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自治区政府“一支笔”审批制度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强化环境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

  (四)坚定走好绿色发展道路,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以正确处理好“十三对关系”为根本方法,特别是保护生态与富民利民的关系,立足西藏特色优势资源和环境承载力,着力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让人民群众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在确保生态环境持续保持良好的前提下,支持和服务自治区“十大工程”建设和“七大产业”发展。强化“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的刚性约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强空间、总量和准入管理,积极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落实生态补偿政策,弘扬生态文化,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充分释放“绿色红利”,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真正让广大贫困群众吃上“生态饭”,打造民族文化与生态文化深度融合的幸福家园,勠力同心建设美丽西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