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西藏网民询问工龄计算标准 官方回应

2017-06-26 08:45:38   来源:人民网   作者:杨伊


  近期,一位网民给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留言,询问国企职工辞职后考取事业单位如何工龄计算的问题。对此,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信息中心日前作出公开回应,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曾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14年10月1日以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其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应予确认,不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有话想对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说?欢迎来留言
 
  【网民留言】
 
  我是在藏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我的爱人之前在区外国企工作,了解到西藏在藏职工家属在无工作条件下可以参加公招考试,辞职后打算参加今年西藏第二批公招考试,请问如果考上了之前的工龄是否连续计算?具体怎么算?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国企职工辞职后考取事业单位工龄计算的问题”,现由区人社厅答复如下: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藏政发〔2015〕103号)规定: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曾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14年10月1日以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其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应予确认,不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网民留言】
 
  我是一名2011年第二批考录的三支一扶人员,2015年3月份期满,三年支教服务期间,我们一直不允许考公务员考试,就失去了六次的考试机会,期满后才有机会考公务员考试,且考试时没有任何加分优惠待遇,跟应届生一起考试。本人就2015年考上了第一批公务员考试,现在西藏公路局属下养护段上上班,但是在单位上只算我们五年浮动和在藏工龄工资,其中“高套工资、学历浮动、学历固定工资自考录为公务员正式报到之日起算”。所以请书记考虑一下我们在最基层服务三年的苦劳和三年不参加任何考试的情况下现有的待遇。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三支一扶’人员期满考录后相关待遇问题”,现由区交通厅答复如下: 根据国发﹝1983﹞68号文件和劳人薪﹝1986﹞100号文件,“三支一扶”人员期满考录为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高套工资、学历浮动、学历固定工资自考录为公务员正式报到之日起算。该网民留言所反映的单位只算五年浮动和在藏工龄固定工资符合自治区工资相关政策。
 
  【网民留言】
 
  5月1日至5月8日我夫妻二人在拉萨参团进行了一直期盼的西藏之旅。当地的美丽景色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可就在5月2日,我们一行20多人被带到西藏林芝章巴村 。我以19.8元/g的价格购买了2条银腰带、3个银手镯、2个银勺、2双银筷子、3把银梳、3个银碗、l个银壶和l套银酒具,共计59697元。由于货品较多,旅途携带不便,所以由导游联系发顺丰速递(这时已晚上9点多)并由我支付了445元的运费及保险。 回去后,我发现根本不是纯银制品!(我留下了一个准备自用的银手镯没有随快递发走) 然后在网上一查,原来大部分被骗的旅客都是跟我的经过一模一样。5月3日一早6点我告之导游联系顺丰停止发货并要求卖家退货(导游要走了我手中的银镯)。之后的若干天我一直在和卖家不断联系沟通要求退款,到目前商家已完成退款57623元,还差2074元拒绝退给我,理由是在快递途中有银碗被压变形以及我们送父母的银镯银碗底部刻了名字,须重新加工600多克,每克收3元手工费。我购货后每件银器都由商家独立礼盒包装又由导游外包装送林芝顺丰,顺丰退回由商家联系取回。 我认为卖方应返还欠我的2074元货款。希望能净化西藏的旅游环境,给西藏旅游业带来更好的口碑。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旅游误导购物欺诈,损害游客利益”问题,现由林芝市委办公室答复如下: 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林芝市旅发委联合巴宜区等相关部门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并协调商家做退款处理,5月18日,商家已将2074元全额退还。同时,为进一步维护我市旅游市场秩序和广大游客合法权益,巴宜区正在开展高价银器店取缔工作,对价格虚高,强买强卖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网民留言】
 
  我是2014参加工作的,由于当时考试时没有对口专业,所以报考了基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分配到乡政府后勤服务中心工作。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都是通过职称考试来提高自己,现在后勤服务中心没有相对应的职称考试,且今年也没有英语职称考试,导致我们这些在后勤服务中心工作的同志没办法参加专业职称考试,也没办法提高自己的。您能不能给有关部门反映一下我们的情况,能否出台相关政策来解决这个问题,让我们可以参加专业职称考试能更好的提高我们自身的水平和工作的能力。谢谢!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乡镇后勤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参加职称考试的问题”,现由区人社厅答复如下: 按照我区现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程序,采取的是个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岗位空缺,申报职称应具备的学历、任职年限、业绩等条件情况进行初审推荐。地(市)人社部门复审后,方可参加国家和自治区组织的职称考试。考试合格并达到规定的学历、继续教育学时等条件的人员,可按权限和程序由人社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参加相应系列和级别的职称评审。国家设立了资格考试,已经以考代评的系列,可按规定的学历、专业和岗位经历等要求,报名参加考试,无需再评审。 网民所反映基层乡镇机关里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参加职称考试的情况,近年来我们到基层调研时已有所了解。导致这类情况发生的两个主要原因,一是混编混岗。基层乡镇机关在用人方面存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混编混岗使用的现象。二是岗位设置不到位。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在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方面进度不一,基层特别是乡镇事业单位尚未进行岗位设置工作,导致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系列和级别不明确,影响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考试和评审工作。 因此,基层事业编制人员也应与单位沟通协调,确保事业编制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对应的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否则不能积累任职年限,达不到职称评审资格条件。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自治区编办制定出台相关政策,通过以下两个方面解决基层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难的情况:一是理顺人事关系。通过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对乡镇人力资源工作的指导,进一步规范录用人员岗位安排,梳理解决事业编制人员和行政编制人员混编混岗使用问题,实现人岗相适。二是加强岗位设置工作。通过积极推进基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进一步明确基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等级、系列、结构比例,确保基层事业工作人员有顺畅的晋升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