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包虫病源头防控,助力农牧民脱贫

2017-05-18 09:17:32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王玉娟


  重点防控强化管理连线专家省农牧厅副厅长研究员王志亮

  包虫病防治难在哪里——

  2015年以来,我们开始畜间包虫病防治攻坚行动,以源头治理为抓手,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走在了全国7个主要流行区的前列。但同时,这项工作仍然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流浪犬登记管理难度大。由于流浪犬居无定所、流动性大,登记难、管理难、驱虫难的问题比较突出,是包虫病源头控制的难点,也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二是包虫病检测设备匮乏;三是源头控制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尽管农牧厅做了大量的培训工作,但专业人才不足、能力水平不高的现状尚未得到根本改观;四是村级防疫员工作补助低。目前,全省有6557名村级防疫员,每人每年需完成2-3万头只(次)动物免疫任务,而人均年工作补助仅有3000元左右。随着畜间包虫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又新增了羔羊免疫、 “犬犬投药、月月驱虫”和犬粪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任务,工作补助低的问题更加突出。

  今年工作重点是什么——

  2017年,我们要围绕包虫病源头控制这一中心任务,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在组织领导、力量投入、部门协同、宣传教育和督导检查上再下功夫,推动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首先是抓住“犬”这个核心,在各级政府统一组织下,探索建立更加完善的犬只“网格化”登记、挂牌管理、流浪犬收容、犬粪集中无害化处理等机制。突出落实犬驱虫、羊免疫、无害化处理等防治措施,进一步提升源头控制能力。引导农牧民群众不随意丢弃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牛羊脏器或直接投喂给犬;做好牧民定居点周边草原灭鼠工作。

  其次,要强化管理制度建设。去年省农牧厅一方面积极与省人大农牧环保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省政府法制办沟通衔接,将畜间包虫病防治的相关措施在省人大常委会于2016年11月25日通过的《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中做出规定,增强了刚性约束,并明确了兽医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职责,强调了养殖户的包虫病防治义务。今年要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目标责任管理制度、防治工作报告制度、犬只驱虫管理制度、督促检查制度和防治效果考核制度等,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建立防控长效机制,确保技术措施落到实处。

  要强化考核评估。将畜间包虫病防治纳入加强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年初有目标、年中有督导、年末有考核。综合运用监测和评估等手段,定期开展畜间感染情况、羊免疫效果、犬驱虫效果监测,评估防治效果,查找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明确改进方向和防控重点,及时督促整改落实。2017年羊包虫病免疫抗体监测要达到4500头份,犬粪抗原监测要达到11000头份。

  要强化典型示范。在14个县开展畜间包虫病防治示范创建,形成符合不同地区特点,可复制、可推广的包虫病源头防治技术路线和管理模式。召开畜间包虫病防治现场观摩会,进一步推进全省防治工作。

  要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结合将新颖快捷的宣传方式与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传统宣传方式结合起来,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手机微信平台等媒体,广泛宣传包虫病防治知识;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分层次开展各种形式的技术培训,使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合格率达到85%。

  如何形成工作合力——

  围绕科普、驱虫和监测等工作,农牧厅加强与宣传、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合作,强化信息通报和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与新疆畜牧科学院、军事兽医研究所、兰州兽医研究所等科研单位和省地方病预防控制所及有关医疗机构加强交流合作,相互开展技术支持。积极申报省科技厅有关科技项目,启动了青海省人畜包虫病防控策略与创新技术应用重大科技专项。各州、县在包虫病防治特别是在流浪犬扑杀、集中收养等工作中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合作,形成了联防联控的良好局面,推动了包虫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今年,要继续加强与卫生计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强化部门会商、信息沟通和措施联动,协同落实各环节的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