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西藏严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红线

2016-12-19 08:55:41   来源:央广网   作者:索朗达杰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严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红线,严禁“三高”项目进入西藏,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自治区政府“一支笔”审批制度、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十二五”期间,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25802份,培训各类环境业务人员2000余人次,受理公众来信来访和“12369”环保举报热线投诉1000多件(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万人次,检查企业(项目)近万家(个),查处了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企业(项目)。

  西藏是青藏高原的主体,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野生动植物资源、水资源和矿产资源丰富,素有“世界屋脊”和“地球第三极”之称,在调节气候、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另一方面,西藏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十分艰巨。

  近年来,国家每年投入西藏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资金达100多亿元。目前,西藏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47处,湿地保护区面积达430.80万公顷,占全区自然湿地的三分之二。藏羚羊、野牦牛、黑颈鹤等125种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野生动物和1200个西藏特有植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江河湖泊水质优良,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西藏自治区先后颁布实施了《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办法》等30多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基本涵盖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各个领域,为生态环境保护架构了环境法制体系。

  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吴英杰在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报告中指出,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自觉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确保西藏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明确了西藏推进经济社会长足发展的基本理念和基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