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拉萨市出台多项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大学生自主创业最高奖励两万元

2016-07-13 08:51:09   来源:西藏商报   


  7月12日下午,“圣地阳光 温暖梦想 ”2016拉萨大学生创业论坛在拉萨闭幕,通报了小额贷款评审会评审情况、拉萨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协会下半年工作计划、拉萨市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相关情况。记者从论坛上了解到,近年来,拉萨市出台多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在创业资助、创业奖励、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给予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扶持与帮助,其中,合伙创业高校毕业生累计最高奖励20000元。

  成功创业

  大学生老板可领奖

  2010年以来,拉萨市先后出台了多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在创业资助、创业奖励、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给予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扶持与帮助。在2016拉萨大学生创业论坛上,拉萨市人社局对今年创业成功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了奖励,以此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走上创业路,实现老板梦。

  拉萨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成功创业奖励方面,高校毕业生初次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投资额度10万元以内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自主创业投资额度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10000元奖励。对联合创业投资额度不足10万元的,按合伙高校毕业生人数每人奖励2000元;投资额度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按合伙高校毕业生人数每人奖励4000元,累计奖励额度不超过20000元。

  此外,高校毕业生创立的企业吸纳三名以上我区户籍人员就业的,对企业按每人1000元给予奖励,并按每增加1名我区户籍人员就业就多给予300元进行奖励。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吸纳我区户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两年劳动合同的,对企业按每人5000元实行奖励;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2000元实行奖励;签订五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20000元实行奖励。在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就业的我区户籍高校毕业生(含创业者本人),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该负责人表示,领取创业吸纳就业奖励须与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文本、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向经营所在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所需资金从同级财政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中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