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借读生回西藏高考必须参加学业水平等级考试

2016-05-09 09:39:49   来源:西藏商报   作者:何媛


  原标题:区外借读生回区内高考 必须参加学业水平等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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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西藏教育考试院公布《西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16年7月1日起实施。2016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新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将按该办法试行,其他年级仍按原规定执行。

  普通高中在校生必须参加 可通过所在学校集体报名

  《办法》规定,学业水平考试主要针对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包括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其中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可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则必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西藏考试院相关负责人员介绍,学业水平考试存在两种类别。语文(汉语文)、藏语文、数学、外语、音乐、美术、体育、通用技术、信息技术9门科目只设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相应科目的等级性考试。《办法》要求普通高中在校生只有通过合格性考试才能毕业。区外借读回区内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参加区内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

  参加合格性考试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基本信息由自治区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供,学生通过其学籍所在普通高中学校集体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的高中阶段其他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自行网上报名。所有参加等级性考试的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学生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须按藏发改价格〔2007〕897号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费、考务费等。其标准为: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12元/科/人,借考考生每科须缴纳180元借考费。

  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 避免出现严重偏科

  该负责人表示,学业水平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制度,通过对高中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核,实现对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的综合评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检测、评估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普通高中学生是否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课程标准规定的毕业、升学要求的基本依据。

  该负责人还表示,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课程学习要求程度,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有利于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出现严重偏科现象;有利于教师准确了解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普通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要求的学生,促进高中、大学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