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西藏网友咨询两地分居调动政策获解答

2016-05-04 08:45:25   来源:人民网   作者:杨高宇


  近日,一名西藏网友给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留言,咨询调动政策。她说:“我是山南一名基层医务工作者,自2012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过着与老公两地分居的生活,长期的分居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也影响了夫妻感情,我想申请调去老公所在的日喀则地区工作,所以我想问问书记,夫妻两地分居的能申请调到一个地区工作吗?”

  对此,西藏自治区人社厅回复称,对个别夫妻因长期两地分居对生活和工作造成较大困难,已经有接收单位且符合调动规定的,区组织人社部门积极及时地为干部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对在基层工作时间较短的且暂时没有接收单位的,建议通过参加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考实现调动工作的愿望。

  回复提到,根据网友情况,建议由现工作单位和县、地(市)调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调出后,向爱人工作所在地(市)组织人社部门申请调入,调入地(市)组织人社部门会根据工作岗位、专业情况及调入地(市)实际工作需要,回复是否同意调入意见;也可参加调入地(市)组织人社部门面向全区调入干部的公开考试。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您好,我是山南一名基层医务工作者,自2012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过着与老公两地分居的生活,长期的分居生活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也影响了夫妻感情,我想申请调去老公所在的日喀则地区工作,所以我想问问书记,夫妻两地分居的能申请调到一个地区工作吗?有没有这方面的优惠政策呢?谢谢!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夫妻两地分居,能申请调动到一个地区工作吗?”一事,现由区人社厅如下: 多年来,我区组织人社部门一直坚持以人为本,从体制机制上为干部创造良好工作和生活环境,对个别夫妻因长期两地分居对生活和工作造成较大困难的,已经有接收单位且符合调动规定的,我们积极及时地为干部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对在基层工作时间较短的且暂时没有接收单位的,建议通过参加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考实现调动工作的愿望。 根据您的情况,我们建议,现工作单位和县、地(市)调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调出后: 一、可以向爱人工作所在地(市)组织人社部门申请调入,调入地(市)组织人社部门会根据您的工作岗位、专业情况及调入地(市)实际工作需要,会给您回复是否同意调入意见; 二、可参加调入地(市)组织人社部门面向全区调入干部的公开考试; 三、可否向爱人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申请将爱人调到您的工作地。 感谢您对我区人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陈全国书记您好!我是一名西藏的大学生村官;请问大学生村官提拔晋升工作岗位有何优先政策帮我指点迷津!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大学生村官”一事,现答复如下: 根据《西藏自治区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对在村居工作期间,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的‘村官’,要有计划地安排到村居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岗位上培养锻炼。”“在村居工作期间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在报考自治区、地(市)、县(市、区)党政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报考硕士研究生时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优惠政策。”

  【网民留言】

  我是西藏大学毕业生,去年我们毕业时就交了就业路费补助的申请表,我们都离开学校快一年了,怎么还不见补助,望陈书记查查,谢谢!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就业补助”一事,现由西藏大学答复如下: 收到《网民留言办理通知》后,西藏大学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与网民电话联系,电话号码为空号,无法联系上该网民。鉴于该网民留言内容,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西藏自治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区外就业的政策:对到区外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我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1500元路费补贴;对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1年的生活补贴。此项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由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发放。若该网民留言涉及此路费补贴,请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联系。 二、我校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区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西藏大学2014届和2015届毕业生申请了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以下称求职补贴。 (一)2014年,我校共有113名毕业生符合上述通知条件,发放标准为:1200元/人,全校共计135600元求职补贴,此款于2015年6月打入我校账户。 (二)2015年,我校共有417名毕业生符合上述通知条件,发放标准为:1400元/人,全校共计583800元求职补贴,此款于2016年3月25日打入我校账户。 由于上述款项未能在毕业生离校前及时到账,加之许多毕业生在毕业后注销了个人在校期间的银行账号,影响了我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的发放工作。目前,我校在收款后已完成了2015届毕业生的求职补贴校内报销审批,预计一个月内能够进行打款,但如卡更换或注销的毕业生则收不到此款,必须本人携带有效证件返校领取。若该网民留言涉及此求职补贴的话,请毕业生核实本人在校期间银行账号是否有变化,有变化的携带有效证件返校领取,无变化的耐心等待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