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的全区人民监督员初任培训班正式结业。自治区司法厅巡视员加永仁青向60名人民监督员颁发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命书。此举标志着西藏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有了新进展,人民监督员工作开启了新的实践。
去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相继出台相关规定,改革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方式,由以前的检察机关自己选任自己管理,改为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管理;进一步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的范围,规范监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