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西藏推进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

将实现多部门信息实时传递

2016-03-29 13:58:48   来源:西藏商报   作者:刘庆顺


  监管

  西藏将执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监管,今年年底前,初步实现多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在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方面,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扩大抽查覆盖面,并及时公开抽查和依法处理的结果。

  日前,西藏自治区政府印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明确监管重点、监管职责、监管措施、保障机制等方面就“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做了全面部署。西藏工商部门将全力推进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强化信用监管,今年年底前,初步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

  明确监管重点 加强行政审批管理

  《意见》明确了监管重点内容,涉及注册登记和信息公示、行政审批许可、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如在注册登记和信息公示方面,不履行诚信义务,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材料进行登记注册;不按时报告信息和公示虚假信息等;在行政审批许可方面,不履行诚信义务,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行政许可等有关证件,违法转让买卖行政许可等证件;在生产经营活动方面,无证无照经营,垄断及不正当竞争,制售假冒伪劣和违禁品,不合格食品药品,各种欺诈和违约侵权行为,造谣传谣扰乱市场秩序等。

  在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规定方面,工商部门要严格按照审批目录实施审批,对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严格审核把关;对于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改为登记后置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再作为登记前置,经营者可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然后再到有关部门办理行政许可等证件。

  规定监管职责

  加大日常监管力度

  《意见》规定,工商部门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各部门要履行“双告知”职责,加强“先照后证”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盲区。在办理登记注册后,工商部门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告知许可审批部门,并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在企业信息共享平台上发布。

  在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方面,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建立以重点产品日常抽检为主、节令产品专项抽查、风险产品随机抽查为补充的抽查制度,按照法定抽查比例,扩大抽查覆盖面,及时公开抽查和依法处理的结果。

  此外,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

  强化信用监管

  推进信息公示共享

  《意见》指出,将执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监管。统一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范围,对违法失信企业的当事人采取市场准入和任职资格限制,行业审批部门要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或撤销、吊销、注销其许可证,强制其退出市场。工商与行业审批部门之间要在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等方面实现信息真实即时互联互通,确保联合惩戒有效实施,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目标。

  此外,在保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的基础上,做好信息公示互通工作。法院、公安、税务、质监等有关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西藏”网站向社会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使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透明、可核查。今年年底前,初步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

  在完善信用管理制度方面,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依法公示失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