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西藏运用法治手段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

2016-03-22 08:44:18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廖卫华 王杰学


  西藏自治区幅员辽阔,具有从热带到寒带的多种植被类型,共建立各级自然保护区47个,保护区面积达41.37万平方公里,占自治区国土面积的34.47%。西藏拥有125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9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是保障地球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基因库。加强对西藏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不仅是实现西藏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更是构建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一项重大任务。为此,西藏划定了喜马拉雅东南部、横断山南段、羌塘——三江源3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对其实施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同时运用法治手段强化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每年4月,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都会对境内长江上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进行年度检查验收;每年8月,国家林业局会派员到西藏进行年度审计检查。3月6日,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李达向记者介绍,自2000年西藏境内长江上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以来,工程区没有发生过一起乱砍滥伐现象,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步入良好发展轨道。

  天然林保护责任落实到人头

  从2000年起,西藏在影响长江下游生态的昌都市江达、贡觉、芒康三个县实施长江上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结合西藏森林资源和管护人员特点,西藏在工程区三县配备了5156名管护人员,对1915万亩天然林按照‘三定、五包、六无’的要求进行管护。同时,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将森林管护责任及造林地的管理落实到山头、地块、林班、小班,落实到人头。由于保护措施得力,工程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李达说。

  中央高度重视西藏长江上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李达介绍说,“十二五”期间,中央投资到位资金达51574万元,在“十三五”期间,中央投资资金将至少达59145万元。

  近年来,西藏坚决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严格群众自用材管理。农牧民自用材年均采伐量控制在17万立方米,远低于国家规定的81.1万立方米标准。由于保护措施得当,长江上游天然林资源森林资源得到了休养生息和恢复发展。

  编制保护规划明确阶段目标

  为使生态保护工作有章可循,西藏近年来制定了多个保护规划。

  2014年,西藏自治区政府批准《西藏自治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3—2030年)》,明确提出西藏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阶段性目标。

  2015年,西藏启动《西藏自治区生物多样性优先区保护规划》,拟在西藏划定喜马拉雅东南部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横断山南段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区域、羌塘——三江源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实施保护。据自治区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该规划,2016年,西藏将在横断山南段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区域,实施昌都市横断山南部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工程和昌都市金沙江上游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工程。

  为加强生物多样观测,掌握生物多样性本底情况,目前西藏完成了全区10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第二次草地资源普查和第二次全国湿地调查等自然资源调查。通过调查,基本摸清了西藏生物多样性现状和时空分布特征,为下一步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并奠定了重要基础。

  建立执法机构打击犯罪活动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西藏建立了森林公安执法机构,成立了武警西藏森林总队,在青海、新疆、西藏三省区交界处组织开展了以保护藏羚羊为主的“可可西里一号行动”“高原利剑行动”等专项行动,有效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国家投入资金加大对西藏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打击盗猎藏羚羊重点整治工程建设,加强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如今,保护野生动物已经成为西藏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一度十分猖獗的盗猎藏羚羊活动已基本得到控制。

  半个多世纪以来,西藏没有任何物种灭绝,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物种类不断丰富,各类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逐步建立,有效维护了生物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