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西藏网友咨询二孩产假问题 官方:四个月假期

2016-03-01 10:20:22   来源:人民网   


  “全国绝大部分省份二孩产假延长政策已经出台了,西藏作为高海拔地区,各方面条件应该说是全国最差,如今西藏“两会”也已经开完,可二孩产假政策却迟迟没有反应,我想咨询一下陈书记,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延长产假这方面有没有工作安排,或者说政策大概什么时候能够出台?”近日,一名网友给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留言关注二孩产假问题。

  对此,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信息中心作出回复表示,生育二孩产假暂按《西藏自治区计划生育暂行管理办法(试行)》(藏计育字【1992】6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执行四个月假期。

  【网民留言】

  陈书记,你好!现在全国绝大部分省份二孩产假延长政策已经出台了,西藏作为高海拔地区,各方面条件应该说是全国最差,如今西藏“两会”也已经开完,可二孩产假政策却迟迟没有反应,我想咨询一下陈书记,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延长产假这方面有没有工作安排,或者说政策大概什么时候能够出台?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二孩产假问题!”一事,现答复如下: 根据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西藏自治区的相关产假规定,在《西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未出台前,符合政策生育二孩的,根据《西藏自治区计划生育暂行管理办法(试行)》(藏计育字【1992】6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凡区内藏族等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夫妇双方自愿终身只生育两个孩子并且保证不生育第三个的,每孩可享受产假四个月,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因此,生育二孩产假暂按《西藏自治区计划生育暂行管理办法(试行)》(藏计育字【1992】6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执行四个月假期。

  【网民留言】

  陈书记您好: 我是随老公将户口迁入西藏的,老公是西藏公务员,我是内地大学毕业生并非西藏区内生源。请问我是否能参加西藏公务员考试,在此希望尽快得到领导的答复并予以感谢。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关于报考公务员条件咨询”一事,请关注公务员招考公告,以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考条件,详情可向自治区公务员局考录办咨询。 咨询电话:0891-6845882、6845883

  【网民留言】

  今年全国放开二胎政策了,内地好多省份也修改了计生政策,可是西藏却迟迟不见消息,国家放开二孩政策后我们单位就下了通知:生育二孩的要退回生育一胎时办理了独生子女证后享受的优惠,并且产假不延长只有4个月,当年和次年的产假都不能享受,这样的规定合法吗?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生育二胎要退回一胎时享受的优惠,应该吗?”一事,现答复如下: 根据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西藏自治区的相关产假规定,在《西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未出台前,符合政策生育第二胎的,根据《西藏自治区计划生育暂行管理办法(试行)》(藏计育字【1992】6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凡区内藏族等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夫妇双方自愿终身只生育两个孩子并且保证不生育第三个的,每胎可享受产假四个月,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因此,生育二胎产假暂按《西藏自治区计划生育暂行管理办法(试行)》(藏计育字【1992】6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执行四个月假期。

  【网民留言】

  本人丈夫于2012年从部队退伍考取了那曲地区的乡镇公务员。本人在内地自考了大专毕业证,如果把户口迁入西藏,能否考西藏的公务员。因为他在那曲,我在内地,所以我们一直处于分居的状态。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西藏汉族乡镇公务员的配偶能否考取西藏公务员”一事,请关注公务员招考公告,以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考条件,详情可向自治区公务员局考录办咨询。 咨询电话:0891-6845882、6845883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打扰您了! 目前我有一个很着急的问题,也是很多人都心急如焚的问题。就是现在二胎放开,各地产假如何休一直未公布,在近期到产期的妇女干部很纠结,单位也都不知道怎么批产假。原来的独生子女证没有了,这直接影响了假期的时限。 我媳妇五月就生了,到现在还不知道如何休假,如果提前走了,假期不够,可能刚生完小孩,就要回来上班,对大人孩子都不是一个好事情,不知咱们自治区什么时候能出台相关政策,政策又会如何?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产假问题咨询”一事,现答复如下: 根据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西藏自治区的相关产假规定,在《西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未出台前,符合政策生育第二胎的,根据《西藏自治区计划生育暂行管理办法(试行)》(藏计育字【1992】6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凡区内藏族等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夫妇双方自愿终身只生育两个孩子并且保证不生育第三个的,每胎可享受产假四个月,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因此,生育二胎产假暂按《西藏自治区计划生育暂行管理办法(试行)》(藏计育字【1992】6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执行四个月假期。

  【网民留言】

  陈书记好,二胎政策各省都出台了最新政策,西藏为何迟迟不出台?请问二胎政策什么时候能出来?产假有多少天?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二胎政策为何迟迟不出来”一事,现答复如下: 根据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西藏自治区的相关产假规定,在《西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未出台前,符合政策生育第二胎的,根据《西藏自治区计划生育暂行管理办法(试行)》(藏计育字【1992】6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凡区内藏族等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夫妇双方自愿终身只生育两个孩子并且保证不生育第三个的,每胎可享受产假四个月,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因此,生育二胎产假暂按《西藏自治区计划生育暂行管理办法(试行)》(藏计育字【1992】6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执行四个月假期。

  【网民留言】

  陈书记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还关心我们,我是2013年从部队考入乡镇基层公务员的一名干部,首先感谢区党委、政府给我们退伍军人提供一个就业平台。 我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向您请愿:1、我们退伍军人回乡生产补助的问题。我是2005年12月入伍,2013年12月退伍,按四川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我应得到8年×7000元/年,共56000元补贴,如今一分未得到。2013年12月在拉萨集中培训时一个公务员厅的领导说给我们协调,但至今无下文。此项补贴中央财政有下发到原籍民政(部)局吗? 2、预备役接收问题。我原籍四川遂宁,至今未有单位接受我服预备役,在内地得到的答案是“预备役很重要吗”,我是退伍军人,我无法回答。我工作在林芝察隅,本应原籍接收,原籍以档案未回回绝,工作地民政局也没理由接收。 3、退役士兵养老保险问题。从军8年,77680部队为我们购买了养老保险,退伍时部队以公务员不需要养老保险予以拒绝转地方,如今公务员要购买了,部队又以错过转关系的时间为由拒绝开关系,8年养老保险的去向在哪里,国家回收我无怨言?以上问题不是我个人存在,是绝大部分退役军人都存在,还请书记帮忙!为谢,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扎西德勒!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关于留藏退伍军人几个不解的问题”一事,现由区民政厅及区人社厅答复如下:一、关于退伍军人回乡生产补助的问题 根据《西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本实施细则规定享受入伍地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不再享受安置地有关优待金和补助金的规定”。以卢XX同志提供的信息看,卢荣华同志是在四川遂宁入伍,相关补助应该由卢荣华入伍所在地(四川遂宁)予以发放。由于各省市安置政策存在差异,相关问题请卢荣华同志与四川遂宁民政部门进行咨询,具体要求和标准按当地规定执行。 二、关于预备役接收问题 根据卢荣华同志提供的情况看,卢荣华同志目前在林芝市察隅县工作,预备役登记接收问题由工作所在地(户籍)武装部(察隅县武装部)进行登记,服预备役。需本人将档案和退伍证提供给当地武装部,在退伍证上备注即可。 三、关于退役士兵养老保险问题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军人退出现役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退出现役时不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据了解,目前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政策,相关政策出台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