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6-02-13 10:46:41   来源:西藏日报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6年1月28日在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5年,是我区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全区各级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发展的一年。在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和“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治藏方略和全区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一年来,共制定、修改和批准地方性法规6件,听取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9个工作报告,开展6次执法检查、2次专题询问、5次跟踪督办和3项专题调研,审查规范性文件15件,作出决议决定8件,较好地完成自治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了新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更加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

  第一,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常委会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依法履行职责相统一,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制度、人大工作和法治建设方面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基本遵循和科学指南,与贯彻落实中央转发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8号)有机结合,与贯彻执行区党委关于人大工作的部署要求有机结合,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扎实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切实加强常委会思想政治建设,共组织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8次,举办常委会专题讲座7次,不断深化对党中央治藏方略、西藏工作重要原则、战略定位、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的准确把握,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区党委部署要求上来,统筹安排人大各项工作和重要活动,保证中央和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对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点议题、重要活动,由常委会党组及时向区党委请示报告,依法按程序做好工作。

  第二,始终坚持把总结展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西藏50年的伟大实践作为坚定自信的主载体。去年8月17日,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隆重举行纪念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同志发表重要讲话,对全区上下深刻领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出进一步安排部署,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区人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新时期全区人大工作完善发展指明了方向。常委会通过组织撰写纪念文章和理论文章,开展人大代表风采专题宣传,举办知识竞赛、史料图片展和书画摄影展等6项活动,认真总结我区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辉煌成就和基本经验,进一步增强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第三,始终坚持把稳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重大改革举措的贯彻落实作为完善人大履职机制的主抓手。一是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常委会审议通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明确从今年1月1日起,由人大选举或者决定任命以及由“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并明确了宪法宣誓的誓词内容、组织方式、基本规程等。二是积极推进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

  常委会贯彻落实修改后的立法法,组织开展对新设区的市立法能力和立法需求的综合评估,决定日喀则、昌都、林芝3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分别从2016年3月1日、5月1日、7月1日起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三是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制定立法工作重要事项向区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立法协商机制意见、法规草案征求意见规定、立法评估办法、立法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等5项规定,建立由35名专家组成的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库,把坚持党对人大立法工作的领导和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的有效做法,进一步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推动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四是完善人大工作规范。制定专题询问办法,健全完善专题询问的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实现专题询问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财政重大专项支出和重点项目资金审计结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的意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重大项目资金监督的办法,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审查监督。还制定了调研成果转化、新闻宣传、代表培训等方面的规定,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发展。

  二、坚持质量为要,不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第一,切实发挥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顺应国家立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五年立法规划(2013—2017)》进行调整,更好地实现立法和改革发展稳定决策相衔接。抓住体现需求、突出特色、提高质量这个关键,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加强与法规起草部门的工作对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和起草中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研究和论证,多渠道听取意见,依法加强统一审议,严格把好立法质量关。

  第二,注重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制定布达拉宫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管理职责、保护规划、研究利用等制度措施。制定献血法实施办法,推动无偿献血,加强血液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办法,推动有关方面齐抓共管,强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审查批准拉萨市物业管理条例,促进物业管理科学规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第三,及时发挥立法对改革举措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对草原法实施办法的相关条款作出修正,支持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确保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

  三、坚持问题导向,有效履行监督职能

  第一,强化经济运行监督。常委会以听取审议计划、预算、审计报告为重点,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落实的监督,督促有关方面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提升经济增长质量、效益和内生动力,认真整改审计查处的问题。开展对“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实施情况、2015年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人口较少民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商务、银监等部门工作的专题调研,为审查批准“十三五”规划纲要做准备。

  第二,聚焦热点问题监督。听取审议关于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积极评价自治区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改革交通管理模式、加强道路安全设施建设、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等重大举措的成效,提出建立和完善县一级道路交通管理机构、加大“两危一客”车辆的监督检查、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提高道路交通安全配套服务能力、加强道路交通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全社会交通文明和安全意识等意见和建议。听取审议关于“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充分肯定“十二五”期间我区交通、能源、水利、农牧业和信息化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的新突破,强调继续做好“十二五”规划项目的收尾工作,完善和编制好“十三五”规划项目方案,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

  第三,重视民生领域监督。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完善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妥善解决老年人医疗保险异地结算、离退休人员异地安置落户等问题,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提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妇女发展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培养选拔优秀妇女干部、加强妇女权益司法保护、加大妇女劳动就业权益保障力度等意见和建议。开展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推动有关方面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投入力度,以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为导向,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改善职业教育办学办班条件,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能力和水平。开展体育法和登山条例执法检查,要求进一步健全竞技体育机制、培养体育专业人才、完善农村体育基础设施、推动全民健身活动,打造具有西藏特点、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体育产业。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提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性配套法规等建议。

  第四,推动美丽西藏建设。坚持把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织实施2015年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和2014年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听取审议“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专项报告,持之以恒地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理念的宣传和普及,持续不断地推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实施,督促和支持各级政府加快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科学谋划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建立和落实好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机制,推动美丽西藏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第五,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一是综合运用多种法定监督方式。在同一次常委会会议上就一个监督议题,既听取审议执法检查报告、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报告,又开展专题询问,把不同监督方式紧密结合、综合运用、形成合力,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互动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常委会突出精准实效,对2014年3个执法检查报告以及3个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继续推动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三是改进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对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报告及时整理形成13件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后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理。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常委会书面报告了整改落实情况。

  四、坚持依法合规,切实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权

  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根据中央精神和区党委部署,常委会就林芝“撤地设市”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作出3个决定,为林芝市政权建设提供保障。根据预算法的规定,作出批准2014年财政决算、2015年财政预算收支变化以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或决定,依法规范财政运行。

  行使好人事任免权。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加强任前审查工作,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8人(次),组织新任命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依法接受2名常委会组成人员、3名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辞去相应职务。依法接受常小兵辞去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依法终止2名被罢免自治区人大代表职务的代表的资格,依法撤销乐大克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五、坚持依法治理,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把维护和谐稳定融入依法履职中。常委会始终绷紧维护稳定这根弦,把推动中央和区党委维稳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履行立法、监督、决定等职能的重要内容,慎重稳妥地研究提出对“制定天葬管理条例议案”的审议结果报告,积极做好民族团结进步、边境管理等相关立法前期调研工作,跟踪督办出入境管理法和护照法执法检查报告以及利寺惠僧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整改情况,对全区七地市维护稳定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和谐保稳定。

  第二,把维护和谐稳定融入日常工作中。认真履行维护稳定政治责任,常委会组成人员高度负责地做好有关重点地区、重点寺庙和各自联系点维稳督导工作。自治区人大代表在驻村驻寺、城镇网格化管理、创建“平安单位”和“先进双联户”以及群防群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人大机关妥善处理47件(批)群众来信来访,促进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

  第三,把维护和谐稳定融入法制宣传中。利用纪念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以及“国家宪法日”、“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等重要节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编辑出版《民族工作文献资料汇编》,有针对性地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切实增强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夯实依法维稳基础。

  六、坚持代表主体,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

  第一,搭建代表履职新平台。去年4月,常委会在日喀则市召开全区创建推广“人大代表之家”经验交流现场会,认真贯彻落实陈全国书记关于把“人大代表之家”真正建成学习培训之家、服务群众之家、履职交流之家、帮扶解困之家、规范活动之家的重要批示要求,全面启动“人大代表之家”建设。主任会议研究提出创建“人大代表之家”的指导意见,明确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协调落实经费保障等措施。

  第二,保持与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全年共邀请相关领域的60多名自治区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代表参与立法、监督、调研、外事等活动,注重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密切与代表的经常性联系,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认真落实联系指导县(区)和基层工作制度以及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积极开展党员干部“结对认亲交朋友”活动,召开基层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改进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自治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1件、建议344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其中,由政府系统办理的307件建议,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33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79件,因客观条件限制难以解决或留作参考的95件,分别占建议总数的43.32%、25.73%、30.95%。常委会从已办结的建议中确定23件进行重点检查,还对本届一次、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中的149件建议进行跟踪检查,推动相关问题的落实和解决。

  第四,提高代表履职服务水平。组织在藏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调研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农牧科技工作,视察公务员招考、普通高校招生、调价听证等活动,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本次人代会前,围绕自治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决定落实情况和审查“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组织自治区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全年共组织12人次在藏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安排的专题学习,组织40名基层自治区人大代表赴内地学习考察,交流履职经验,提高履职能力。

  七、坚持统筹协调,进一步做好内外交流、自身建设等工作

  积极开展对外交往。服从服务于国家总体外交,积极开展与外国议会多层次多形式往来,全年共组织全国人大西藏代表团、自治区人大代表团4批次出访9个国家(地区)和国际机构,接待美国国会众议院等4批代表团。在对外交往中,充分发挥人大的特殊优势,生动阐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大力宣传自治区成立50年来的新发展新变化新成就,集中展示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以来西藏改革发展稳定新进展,积极介绍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十三五”规划有关情况,深入揭批十四世达赖的反动本质,讲好中国梦·西藏故事。特别是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圆满接待美国国会众议院高级别代表团首次访问西藏。经中央批准,全国人大西藏代表团成功出访美国、德国、比利时等国和欧洲议会,与外国议会、政府、智库、媒体以及华人华侨和藏胞代表进行广泛接触和深入交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升了涉藏外宣的感染力、传播力和公信力,为塑造国家良好形象、维护国家根本利益、营造良好的国际舆论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加强工作联系和交流。通过调研、座谈、基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常委会等形式,密切与地(市)县(区)人大的联系,指导和支持基层人大依法履职。通过参加会议、汇报交流等形式,密切与全国人大和兄弟省区市人大的联系。

  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拥护、积极配合对乐大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常委会党组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机关全体党员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强化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良好形象,巩固和发展了人大机关运行有序、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努力提高工作效能。建立常委会重大工作实行主任分工负责、成立专班推进落实的制度,坚持联席会议和办公室主任例会制度,对常委会工作部署的督办落实更加有力。通报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有关情况,严格请销假程序,提高参会率。完善会议工作规程,常委会审议质量有新提升。协调全国人大有关部门举办2期西藏人大干部专题研讨培训班,派员参加全国人大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全区人大系统140多名干部通过参加培训,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各位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和进展,是区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自治区人大代表、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辛勤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和各市(地)县(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协同、密切配合的结果,也是各级党委、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热忱关心、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与形势的发展、人民的期望、代表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有待加强,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需要进一步拓宽;监督工作的成效有待提高,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方面需要进一步探索;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制度有待完善,对决定的范围和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代表的主体作用有待更好发挥,与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展;人大领域的许多改革举措有待深化落实,自身建设和履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等等。我们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切实改进各项工作,更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2016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重要一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和“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和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党的治藏方略,坚持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着力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党委关于人大工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全面依法治藏、建设法治西藏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成安居乐业、保障有力、家园秀美、民族团结、文明和谐的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一、着力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党委关于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

  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党委关于人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作为今年工作的主线抓实抓好。坚决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担当起落实中央和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深入贯彻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人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坚持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完善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自治机关的定位和特点出发,围绕大局履职尽责,不断提高议事能力和水平,推动中央和区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各级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具体措施,确保中央18号文件精神和区党委关于人大工作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稳步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法治西藏建设。

  二、着力提升立法水平

  坚持依法立法、为民立法、科学立法,把提高质量作为立法工作的核心抓实抓好。一是紧扣工作全局抓立法。认真落实调整后的五年立法规划,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拟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和权益保障条例、抗旱条例等法规,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旅游条例、边境管理条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等法规,统筹推进人大工作方面相关法规的修改。加强沟通协调,推动、督促有关方面及时组织起草法规草案,确保如期提请审议。二是紧扣可执行性抓立法。强化常委会对法规立项、起草、论证、审议、表决等各环节工作的主导,认真落实向区党委请示报告以及征求意见、立法咨询、立法协商等制度,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凝聚共识,突出地方特色和可执行性、可操作性,确保出台的各项法规站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三是强化立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适应实际需要的立法工作机构和队伍,采取专题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强对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指导。

  三、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坚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力求实效,把推动中央和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抓实抓好。一是维护宪法权威和国家法制统一。开展好国家宪法日有关活动,组织好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工作。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逐件提出审查意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二是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拟检查邮政法和邮政条例、药品管理法及实施办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公益事业捐赠法、防空法及实施办法、气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围绕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有关执法检查工作。三是加强对经济民生司法工作的监督。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认真做好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决算、审计工作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等常规性监督,开展商务工作、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专题调研和“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围绕扶贫开发与脱贫攻坚、藏医药保护与发展、冬虫夏草资源保护与管理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报告。四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方式方法。结合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等,开展专题询问。探索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强化审议意见督办落实工作。

  四、着力发挥代表作用

  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把“加强联系、发挥作用”作为改进代表工作的关键环节抓实抓好。一是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加强对“人大代表之家”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切实把“人大代表之家”打造成为服务代表、联系群众、弘扬法治、化解矛盾、维护和谐、推进发展的重要平台,真正把各级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组织起来、作用发挥出来、形象展示出来。有效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制度,制定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制度、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组织代表围绕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会前集中视察活动。二是进一步提升代表履职水平。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建立和落实代表向选民或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制度,充分调动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积极性。完善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和方法,督办若干重点建议,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加强代表培训工作,组织基层农牧民人大代表赴内地学习考察。三是认真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党中央和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密切与有关方面的协调配合,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顺利当选,确保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五、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常抓不懈、严抓善管,把推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常态化、长效化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任务抓实抓好。常委会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持之以恒抓好人大机关作风建设,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树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形象。坚持常委会专题讲座制度,深入系统地开展学习培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和涉藏外事需要,做好人大对外交往工作。继续加强人大工作研究和宣传,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不断提升全区人大整体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时代赋予人大工作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区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下,锐意进取,求真务实,依法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作用,为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伟大胜利,谱写好中国梦西藏篇章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