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藏区高原不能成为“法治”的洼地

2016-03-16 11:01:37   来源:四川在线   作者:胡文江


  在四川藏区的大小村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正在形成,法治种子已在高原落地生根。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党和国家“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的重要一环,具有基础性的保障地位和作用。高原藏区各族人民脱贫致富、同走小康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在于法治的保障。虽则这里普法相对比较落后,可藏区推进依法治理恰恰可以在吸取其他地方法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体现民族特色,发挥“后发优势”,让法治的阳光在藏区高原普照。

  创新普法宣传让藏区群众易接受。把法律知识编成汉藏双语的“脱口秀”,建流动法庭,把民间人士、高僧大德、家族长者聘为人民调解员等做法,就让让藏区群众喜闻乐见,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旅游是藏区的重要产业,为此法治宣传员便围绕发展藏区旅游进行普法,引导他们在发生经济纠纷时要通过寻求法律方式解决。

  顺应依法治理让藏区生活弃陋习。以前甘孜州约有2万多辆大货车挂民族饰品而不挂车牌,给道路交通安全和车辆管控带来很大隐患,通过依法治理,现在这些货车都上牌了。这一小小的进步却解决了藏区交通治理的大难题,而行为上的变化首先有赖于思想上的疏导。思想的转变往往是最难的做的工作,藏区法治宣传队苦口婆心地向货车司机开展普法、说服教育工作,所经历的困难可想而知。

  建立社会协同机制让藏区人民得实惠。在帮扶工作中,律师团队通过努力不但为当地培养出自己的律师人才,还非常注重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试办十五年制义务教育提高当地青少年的法治观念。比如,通过对在园幼儿减免学前教育保育费、补助午餐费,对在校高中生减免学费、教材费增强其受教育的积极性,有力保障了“法治”红利在藏区同胞中间的共享。

  法治种子在藏区高原落地生根,可依法治藏仍有巨大的提升空间。伴随着藏区经济发展愈发市场化,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需要,充分发挥人大立法对推进依法治理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通过持续探索依法治藏路径让这里的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拥有足够的法治保障仍然任重道远,仍然需要我们共同努力。(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