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拉孜堆谐 舞出一片新天地

2015-10-23 09:47:29   来源:西藏日报   作者:陈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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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孜群众业余艺术表演队

  近年来,拉孜县组成了具有相当文艺表演水平的群众业余艺术表演队,频繁参加西藏自治区内外开展的文艺活动,并在对外民间文化宣传交流上迈出了开放性步伐,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自2005年西藏非遗保护工程全面启动以来,全区紧紧围绕非遗保护工作“活态传承”这个中心,实施“全面普查、分类保护、非遗立法”三项措施,加大对非遗传承人的传习补贴。10年来,中央和自治区累计投入1.3亿余元用于非遗保护。如今,诸多非遗项目开始走进学校、乡村,让广大师生、群众能够近距离感受非遗魅力、学习简单的非遗技艺。虽然政府在非遗普查、非遗保护、非遗宣传等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但在非遗保护与传承方面,仍需要我们进一步努力。

  贴近生活,走进群众。非遗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多表现为精神性、智慧性、技艺性的呈现形态。现如今,通过举办非遗进乡村、开展系列展演等活动,让非遗贴近群众。通过非遗进校园、企业和举办文化遗产日等系列节庆活动,让更多人接触、了解、喜爱、传承非遗。

  主动坚守,活态传承。随着时代、环境、生活方式、审美等发生变化,确保非遗传承的原汁原味就显得尤为重要。但同时,非遗传承不是单纯为了保护而保护,而是在继承传统优秀文化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和创造。比如在题材、技法和材料上的创新,甚至更高程度即艺术境界的提升,使非遗不再凝固、静止、不发展,而是在稳健、持久、可持续中走良性发展之路。

  动态管理,多元传承。作为文化的积淀,非遗的传承有其自有规律与原则。过度开发,将使非遗改变原有的味道,甚至变形走样。要对非遗实行动态管理,使非遗项目更科学,管理更有针对性。非遗的丰富性,决定了传承的多元性。在非遗传承中,要求我们针对不同的非遗文化,走不同的传承道路,积极探索适合非遗项目的传承发展方式。

  生产性保护,增强延续性。2012年,文化部出台《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提倡将非遗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增强非遗的延续性。对具有经济效益的非遗项目,应在保存非遗核心技艺的前提下进行市场化探索,开发其实用性,发展非遗产业,把非遗传承与经济效益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