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朱维群:宗教中国化

2015-10-20 08:57:45   来源:中国网   


  原标题:朱维群:宗教中国化在当代就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近日,由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朱维群带队的“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专题调研组赴山西、湖南调研。在与当地有关部门和宗教界人士座谈、交流中,朱维群指出:

  宗教中国化在当代就是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宗教中国化和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什么关系?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进入中国都有很长的历史了,少则几百年,多则两千多年,或早或晚、或深或浅都在寻求中国化的道路,都有可称道的成就。但是中国在进步、在发展,今天的中国已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中国了,也就是说,宗教也许已经不同程度地与历史上的中国相适应了,但是如果停留在那个状态已经不够了,还要和今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赋予自己新的时代特色、时代内涵、时代意义,这样才能继续在中国化的道路上走下去,否则就会半途而止,甚至可能发生倒退,前功尽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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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朱维群在座谈会上发言。

  要防止旧中国宗教领域一些过时的东西,在今天以“中国化”的名义死灰复燃。这些东西是在旧有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也可以说是与旧中国的社会相适应的,但是已经不能适合今天社会主义的中国社会。要防止这些已经过时的、陈旧的、在民主革命中被否定的东西又被抬出来,干扰今天宗教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

  要警惕“去中国化”倾向发生。“去中国化”就是否定中国宗教自身的优良传统,在对宗教经典的解释、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宗教服装、礼仪等方面不是按中国人的需要和中国的国情去办,而是一切以外国为标准。这种倾向背离中国宗教进步方向,也背离广大信教群众的愿望,发展下去,甚至会为宗教极端主义打开大门。

  作为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道教,在今天同样有一个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任务。

  努力使“引导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更加具体化

  中国共产党“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提法是在党的十七大上写入党章的,其内容是四句话: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其中“相适应”一句既是基本方针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基本方针的总体目标。

  使“相适应”变得具体可操作,需要引导宗教界做好三个层面的工作:

  最基本层面:要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服从政府依法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只要爱国守法,就基本做到了“相适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宗教界要主动配合党的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引导信众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制意识,坚持政教分离,反对境外利用宗教搞渗透和分裂活动的图谋,在事关祖国统一、国家主权和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问题上与党和国家保持一致。

  第二个层面:不仅要努力满足信众信仰上的需求,还要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多做有益于民众幸福、社会和谐的事。长时间以来,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支持教育卫生事业,保护文物,保护自然环境,参与抗灾活动,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随着社会发展,宗教界要进一步丰富参与公益事业的形式,拓展渠道,杜绝少数地方借神敛财、无序扩规现象,努力减轻信众因宗教活动而产生的经济负担,树立济世救人的良好社会形象。

  第三个层面:挖掘弘扬教义教规中有益于国家发展、社会稳定和道德提升的内容。历史上传承下来的宗教经典当然不能随便改动,但是我们讲什么、不讲什么;多讲什么、少讲什么,是有巨大差别的,是可以自主选择的,应当也可以结合时代要求对经典作出新的阐释,赋予新的内涵。

  警惕宗教极端主义渗透

  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宗教极端主义猖獗,已经给有关国家、地区民众带来深重灾难。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过程中,我们要把防止极端化倾向作为重要任务。极端化倾向,不能说有的宗教天然就有、有的宗教天然就没有,如果我们工作做得不到位,宗教界人士头脑少这根弦,每个宗教都有可能出现这个问题。一般来说,经过长期中国化进程,中国各宗教比较理性、温和、宽容,我们要继承和弘扬这个传统,用好这个优势。当前要特别注意在扩大对外开放过程中,提防境外极端主义渗透,破坏我们来之不易的和谐环境。

  在引导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项工作中,宗教界自觉性不断提高,做了很多努力。我们党政部门要更加认真听取宗教界意见,不断改进我们工作,尽可能多地为宗教界致力于“相适应”提供好的条件和保障,帮助宗教界加强团体建设、提高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