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西藏取消学历限制陪审员更接地气

2015-04-07 09:11:06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廖卫华 张黎黎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指导意见,近日向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并被审核同意,成为西藏首个强化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指导意见从西藏区情实际出发,对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机构建设、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考核、培训等具体事项进行了规定。用西藏高院副院长佘克冰的话说,“规定极具西藏特色,对拓宽选任渠道、落实倍增计划、扩大参审范围、保障陪审权利等进行了积极探索”。

  结合实际取消学历限制

  指导意见取消了“人民陪审员学历大专及以上”的限制。

  “从全国来看,人民陪审员需要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是可行的,但落实到西藏就显得有些不切实际。人民陪审员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除了机关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职员,更需要社会底层的广大老百姓。”佘克冰表示,西藏群众受教育水平相对较低,尤其是广大农牧民群众受教育相对更少,如果要“学历大专及以上”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广大农牧民群众就被排除在外。

  达孜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农庆林坦言,达孜县法院目前选任的15名人民陪审员,就是按照以前“大专及以上学历”规定选任的,这些陪审员中绝大多数是机关单位的干部职工,正儿八经的老百姓几乎没有。

  “指导意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可以适当放宽条件的精神,结合西藏基层实际,取消了学历这一硬性要求,最终目的还是希望人民陪审员能有更广泛的社会性,真正实现代表人民的初衷。”佘克冰说,工人、农牧民、进城务工人员、社区居民等都可以成为人民陪审员,年轻的可以是高中文化水平,年老的只要在村民中威望高就可以考虑,只要他们有热情有干劲,就能当好人民陪审员。

  新增人民陪审员139人

  2015年西藏高院工作报告显示,西藏现有人民陪审员815名,其中新增139名,新增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总数的17%。

  指导意见明确列出倍增计划:基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不得少于规定的名额。可以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并按照程序适当增加名额。

  考虑到西藏人民陪审员队伍的不稳定现状,指导意见在名额保障上又列一条:各基层人民法院除了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外,要确定一定数量的后备人员,比例不得少于本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30%。

  面对这个要求,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有些为难。“城关区法院最初是15名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实施后新增了20名,如果按照后备名额不少于30%的要求,意味着目前还需要选出10名人民陪审员,总共近50人的队伍,不管是甄选还是培训等工作,都有一定难度。”该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对于这些犹豫和困难,佘克冰有另一番见解。“人数激增是暂时困难,从长远看,按照原则上每名人民陪审员每年至少参与审理一起案件的要求,人民陪审员的增加也就实现了人民陪审员参与率的提高。而且,西藏基层法院审判任务重、地域面积广、辖区人口多,如果能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陪审员这支队伍的积极性,他们在诉前调解、法治宣传、解答当事人疑难问题等方面,必将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自然能发挥人民法院面向社会、面向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建档考核有淘汰有奖励

  对人民陪审员的考核实行日常考评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档次,装入档案。指导意见对人民陪审员考核的规定,是这一规范性文件的亮点之一。

  “考核机制是对人民陪审员一年工作的总结,干得好的将归入档案。当然,这部分档案对人民陪审员是有意义的。干部职工可以作为单位年终考核评优、晋职的参考;老百姓也可作为评比的标准之一。”佘克冰认为,有考核也就意味着有淘汰。那些工作不负责、不积极的,自然会被取消人民陪审员资格。

  当然,要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积极性,奖励机制也不可或缺。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补贴经费要有保障,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和各级法院,将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所需的参审补贴、工作补贴、交通补贴、误工补贴等费用,均列入法院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法官为师陪审员跟案学

  “人民陪审员选出来后,要真正发挥作用,相关培训至关重要。”佘克冰说。

  据介绍,指导意见提出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业务培训、任职培训“三大关”,由各级法院分级承担。培训内容从基本的法官职业道德、审判纪律、司法礼仪到审判业务专项培训,缺一不可。

  “自治区高院会有一个示范性培训,基层法院的具体培训方式力求创新、多样。”佘克冰对城关区法院法官当导师、陪审员跟案学的培训方式很是赞同。

  据了解,城关区法院除一般培训外,还创新由一名业务法官带几名陪审员的培训方式,通过跟案实际学习如何开展庭审、如何提出具有法律水平的意见。

  “只有培训过了关,人民陪审员才能真正担负起人民群众的期盼。”佘克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