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从妇女维权变迁看西藏自治区法治进步

让“半边天”更加美丽

2015-03-03 10:31:11   来源:西藏日报   


  核心提示
 
  从西藏自治区妇联的“12338妇女维权热线”、“妇女信访代理员”到公安便民警务站的“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岗”,再到人民法院的“妇女人民陪审员”、“妇女维权合议庭”,短短几年间,妇女维权的途径变得更多样,来自公安、法院、社区等社会各界维护妇女权益的力量也更加有力。
 
  2014年11月28日,由区高法与区妇联倡议组建的“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正式揭牌。
 
  那一天,区妇联党组书记周世英早早就赶到现场准备发言,妇女维权又添新途径让她着实感到欣慰。从西藏自治区妇联的“12338妇女维权热线”、“妇女信访代理员”到公安便民警务站的“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岗”,再到人民法院的“妇女人民陪审员”、“妇女维权合议庭”,短短几年间,妇女维权的途径变得更多样,来自公安、法院、社区等社会各界维护妇女权益的力量也更加有力。
 
  欣喜的是,每走一步,离“开创妇女维权工作新局面”的期盼就更近一步。
 
  欣慰的是,从妇女维权类型、方式方法以及维权意识的变迁上写满了西藏自治区社会法治进步的历程。
 
  从婚姻、家庭纠纷到经济类纠纷——
 
  维权类型转向多元化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是全区法院每年审理案件量最大、复杂程度最高的法院,透过城关区法院审理的妇女维权案件即可窥见全区情况。
 
  据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统计,2012年至今审理的婚姻家庭案件为300余起,其中,涉及到家庭暴力等妇女维权的案例并不太多。
 
  “其实,随着整个社会法制的不断健全、公民个人素质的提高,家庭类案件中的妇女维权案例跟过去相比,有了大大的降低。”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民三庭负责人南姆措向记者分析说,一般的家庭案件多为夫妻之间感情经营不善、缺乏沟通、误会没能及时化解等导致的一般性纠纷,真正涉及到侵犯妇女权益的案件还是少数
 
  “不过,从我们这些年审理的案件来看,随着妇女参与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妇女在务工、经营等社会活动中产生的维权案件相对来说在增加。”从婚姻、家庭类纠纷到经济类纠纷,维权类型的多元化,其实也是妇女维权意识显著增强的过程。
 
  为什么这些经济类纠纷中,妇女的权益更容易被侵犯呢?“在社会活动中,妇女相对来说是弱势群体,而用工方则有更敢欺负女性的心理。”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白央啦如是分析。“因此,妇女在参与打工等活动时更要有自我保护的意识,比如,及时与用工方签订合同、收集侵权证据等,尽量为自身维权提供依据。”
 
  目前,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西藏自治区女性总体还是比较注重维权的,与过去的隐忍相比已不可同日而语。
 
  城镇妇女学法、懂法、用法意识明显高于农牧区妇女——
 
  维权意识呈地域阶梯性
 
  “从这些年妇联接到的维权案例来看,城镇妇女的维权意识还是很强的,案件主要还是集中在基层农牧区。相对而言,农牧区妇女知识水平不高,不懂法,她们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权益受到了侵害,即便知道权益受到侵犯时也不知通过什么渠道去维护自己的利益。”周世英道出了她的担忧。
 
  周世英的担忧在南姆措多年的基层法院工作中也得到了印证。
 
  35岁的南姆措从阿里地区革吉县人民法院调到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前,已在基层法院工作了14年。这14年里,最令她感到痛心的是革吉县伊斯卡尔乡公迁村一位妇女的“婚姻案”(其实,从法律角度讲,案件本身根本不成立)。
 
  2010年,革吉县公检法三家组成工作组巡回到乡村办理积案,其中一站就是公迁村。“村子特别偏远,而且全是土路。”南姆措记得,那天审案到半夜两点,积案处理得差不多时,有个村民小声地问道:“拉姆(化名)的丈夫和别人发生不正当关系,能不能立案?”
 
  原来,拉姆的丈夫作风不检点,与多名女子搞婚外情,这些村民都看在眼里。然而,令南姆措没有想到的是,因为思想观念保守,拉姆本人一直忍气吞声。按照民事案件“不告不理”的原则,南姆措除了口头教育拉姆的丈夫外,也无能为力了。
 
  “农牧区,尤其是偏远牧区,妇女的法制观念太落后。”到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不到一年,南姆措感受到的差别非常大。“在城里,妇女维权意识特别强,哪怕是丈夫打了自己她们都敢于站出来,大胆维权。”
 
  在区妇联2014年的一份调研中显示,妇代会主任进“两委”班子占全区村委会总数的98%,从而加强了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提升了妇女话语权和决策权。但在维权意识呈地域阶梯性的现状下,扩大法律宣传范围、让更多基层农牧区妇女知法、懂法、用法却是当务之急。
 
  多部门联动维权齐上阵——
 
  维权渠道“心”意畅通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妇女的维权意识、维权类型随着社会发展在变化,维权渠道也随之变得越来越广、越来越多、越来越畅通。
 
  2011年,西藏自治区妇联信访网络建立,形成了自治区和地市县乡村及社区五级妇联信访网络,截至2014年6月,仅区妇联就接待来信来访231件,结案率达99%。
 
  2012年,西藏自治区妇联开始通过担任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工作,丰富了依法维权手段。目前,全区妇联已有20多名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涉及妇女儿童案件审理100余件,满意率达95%以上。
 
  2013年,西藏自治区在拉萨市10个便民警务站设立了首批“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岗”。仅当年就接待妇女儿童来访来电案件36件,群众满意率100%。
 
  2014年,拉萨市153个便民警务站均挂牌设立了“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岗”,把畅通的渠道“开”在老百姓家门口。
 
  ……
 
  维权的渠道有新意,也得有心意。
 
  2014年,林芝地区米林县人民法院成立了“女子合议庭”,通过采取上门立案、巡回办案、就地开庭等形式,切实方便广大老年人及妇女儿童诉讼。米林县人民法院“女子合议庭”负责人认为,要做好弱势群体维权工作,耐心、细心、爱心和热心缺一不可。“她们本身满腹委屈,把最后的一丝希望寄托在咱们身上,你得用心去倾听,耐心地去安抚。”
 
  从过去案结了事到现在更注重案件的社会效果,西藏自治区司法审判工作越来越接地气,司法审判者也成为真正的妇女权益保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