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西藏:“要敢于对侵害妇女权益行为说不!”

——访西藏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周世英

2015-03-03 10:04:23   来源:西藏日报   


  原标题:“要敢于对侵害妇女权益行为说不!”   
 
  联系和服务妇女是妇联工作的生命线,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的立身之本
 
  面对妇女维权政策法规还不够健全、维权干部的法律知识和综合素质还不适应新形势下维权工作等现实问题,近日,记者专访了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周世英,就如何在依法治国、依法治藏的新形势下做好全区妇女维权工作谈论自己的看法。
 
  周世英认为,妇联组织要通过积极参与涉及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提出制定或修改建议。
 
  “比如,目前我区还没有出台预防家庭暴力的地方法规和政策,为了推动我区反家暴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妇联需积极协调人大和政府在全区开展家庭暴力问题专题执法调研,对家庭暴力现状、存在问题及立法建议进行研究讨论并积极推动立项。”
 
  同时,要积极配合人大做好《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立法执法检查调研和修正完善工作。在调研中,要紧密结合当前我区城乡妇女、行业妇女中维权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增强制定《办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我们要探索建立妇联组织有序参与立法协商制度和妇女发展与权益保护的监督制度。”周世英说。
 
  要通过健全涉及妇女的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妇女群众利益表达机制,逐渐壮大女陪审员、女信访员队伍,充分发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以及女法官、女律师、女检察官为妇女事业积极建言献策和提供法律援助的作用,依法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
 
  要主动争取、认真配合国土、农牧等部门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宅基地确权颁证中农村妇女权益保护工作。扩大团体会员,如“巾帼律师志愿者队伍”、“女律师协会”等,并大力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岗”创建活动,扩大维权岗覆盖面,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
 
  维护妇女权益,妇联就得对出现的侵害妇女权益的现象,如性侵、家暴、就业歧视等问题及时发出声音。
 
  周世英说:“我们要发挥信访窗口的作用,着力提升信访工作人员能力,认真热情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帮助信访妇女化解矛盾,维护她们的权益。”
 
  此外,还要大力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在全社会掀起宣传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新高潮,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增强社会性别主流化意识,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和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促进国策真正落实到经济发展各个领域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