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培养双语法官 任重而道远

2015-06-02 10:17:08   来源:中国民族报   作者:见习记者 张国欣


  5月29日,国家民委官方微信转发本报的一则新闻消息,让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2014级法学专业藏语基地班的学生索朗扎西很兴奋。来自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的他,立刻把这条消息分享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并写了一句评论:“靠谱,为乡亲们转发。”

  这则消息透露,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委日前在新疆乌鲁木齐联合召开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座谈会,部署实施双语法官培养的“千人计划”:到2020年前,基本解决民族地区双语法官短缺问题;各民族地区人民法院共培养双语法官1500名。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培养双语法官,无疑是加强民族法制建设、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环节。

  少数民族当事人:听不懂,说不出

  索朗扎西非常清楚双语法官对于维护乡亲们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就在上个月,他刚去北京朝阳区温榆河法庭当了一次庭审的藏语翻译。

  案件的当事人之一是藏族同胞,汉语很不熟练,“他听不懂法官说话,也说不出自己的理,憋了一肚子的委屈。”索朗扎西说。后来,温榆河法庭辗转联系到了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找到了索朗扎西,才解了这位藏族同胞的燃眉之急。

  由于懂民族语言的法官较少,大多数法庭庭审只能用汉语进行,少数民族当事人“听不懂,说不出”,这在民族地区普遍存在。

  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为例,2013年初至2014年底,延边州两级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中,需要用双语进行庭审的有3.69万件,而全州懂双语的法官总共才有151名,其中,能用双语开庭的更是少之又少。

  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郭晓丹介绍,延边州双语法官总量远远满足不了需求,有时候迫不得已,只能用汉语开庭。一些少数民族当事人对此很有意见,当庭拒绝用汉语审理案件或者拒绝签收汉文裁判文书的事例时有发生。

  延边州两级法院的情况在民族地区尚算不错,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一些县的法院甚至连一名可以用双语开庭的法官都没有。

  “有时候,我们庭审会请双语翻译,但大部分双语翻译没有受过专业的法律训练,经常会有一些关键性的词汇翻译不到位。若法官没能及时发现,会直接导致审判结果不公正。”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时小云表示,法庭聘请翻译“临时抱佛脚”并非长久之策。

  国务院新闻办于2009发布的《中国的民族政策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白皮书指出,我国少数民族约有6000万人使用本民族语言,约有3000万人使用本民族文字。宪法中明确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而从现实情况来看,少数民族群众的这一权利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

  “让少数民族群众用自己的语言维护自己的法律权益,是关乎到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公共权力的公正公平问题。”国家民委副主任丹珠昂奔表示,在法庭上,要用各族人民听得懂的语言作为工作语言,才能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双语法官:招不进,留不住

  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合法权益的护航者,双语法官为何如此匮乏?

  “招不进”、“留不住”是大家反应最多的两个问题。

  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法院曾经希望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招收到精通双语的司法人才,但未能如愿。因为报名条件之一是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这条硬性规定将很多掌握民族语言的少数民族考生挡在了考场之外,最终因为报考人数与录取人数未能达到5:1的开考比例而无法开考。吉林高院也尝试过降低开考比例为延边州法院招录双语法官,但由于达到资格线的人数较少,原定的6个名额最终只录取了两名。

  “即便对于汉语考生来说,通过司法考试都不容易,更何况是少数民族考生了。”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罗鹏先表示,懂民族语言的考生招不进来,招进来的不懂民族语言,这是一个困扰民族地区各级法院的普遍问题。

  另外,法院现有双语司法人才流失严重,尤其是业务能力相对较高的人才。

  在内蒙古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自2011年以来,7名精通蒙汉双语的法官相继通过考录、调转的方式,离开了法院,这一度使该法院无法正常开展庭审工作。

  据了解,在基层民族地区,既懂双语又懂法律的人才,无论在哪个单位都是“香饽饽”,尤其是在党委、政府部门,发展前景更好。而双语法官的门槛高、压力大,但待遇一般,很多双语法律人才更愿意选择做党政机关公务员。

  招不进,留不住,使民族地区各级法院的双语法官队伍面临“断层”。在贵州省的331名双语法官中,45岁以下的仅占1/3。在广西,能熟练使用壮语庭审的法官,年龄多在50岁以上。

  对此,在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委联合召开的座谈会上,不少与会者建议,希望最高法联合人社部等部门出台正式文件,在民族地区双语法官招考中“开个口子”:降低报考资格,降低录取分数,降低开考比例,以度过在双语法官新生力量尚未培育出来之前的“青黄不接”时期。

  通过“开口子”招录双语法官,能解一时之急,但肯定不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级法院双语法官匮乏困境的最好办法。

  据时小云介绍,近年来,四川省藏族聚居区法院通过“开口子”招考,已有藏汉双语人员共396人,占应配双语人员数量的82%。从数量上来看,缺口并不大,但双语法官紧缺的呼声强烈。究其原因,就是在所招录的人员中,可以使用民族语言进行庭审诉讼、制作裁判文书能力的成熟双语司法人才依旧是少数。

  “政策重点还是应该放在双语司法人才的培养培训上。”时小云说。

  “培养”比“培训”更重要

  “在我们青海藏族聚居区的法院,藏族法官中懂藏语的比较普遍,但是运用法律语言或者藏语开庭或制作法律文书的则微乎其微。”罗鹏先认为,对于民族地区法院来说,语言人才不缺,缺的是精通双语的司法人才。考虑到法律知识较语言能力来说更易习得,故应把培养重点放在“民族语言熟练但法律基础薄弱”的人才群体中,可事半功倍。

  罗鹏先的建议在与会人员中引起共鸣。同时,与会人员座谈中形成一个共识:“培养”比“培训”更重要,尽量将双语法官的培养培训工作前置,即在民族地区高校和民族院校中,开设培养双语司法人才的专业。因为现有法官长期脱产培训在时间上难以保障,而青年学子时间充裕,学习能力也更强。

  而事实上,民族院校在这个问题上已经有了积极的尝试。索朗扎西和他另外19名同学,在2014年9月,成为了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藏语基地班的第一届学生。同年,西南民族大学法学专业藏语班也开始招生,报考对象在高考中用藏语答卷。

  这一年,索朗扎西很勤奋,即使在双休日,他也会在早上6点准时起床晨读,看专业书籍。一年下来,他进步很快,普通话已比较流利,法律专业书籍也啃下了好几本。但让他困惑的是,课堂中使用的专业教材,是高校法学专业通用的汉语教材。对于法条中的专业术语,他并不清楚怎么用藏语准确地表达。仅有的几次接触到法律术语汉藏翻译训练,还是在藏学院老师开设的“藏汉翻译”的课程中。上个月在温榆河法庭做庭审藏语翻译时,他感觉相当吃力。

  “因为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一部权威的适合本科生使用的藏汉双语教材。”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讲师郑毅认为,在高校进行双语司法人才培养的意义无需多说,但同时在教材建设、培养方案等各方面,还处在摸索期,任重而道远。

  困扰索朗扎西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就业。对于毕业后是否能顺利找到工作,他的心理并没有底儿。实际上,这个问题,在座谈会上,也是与会者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与会人员形成的建议是,民族地区法院系统和民族院校之间要加强合作和对话,争取教育、人事部门的支持,多做定向招生、“订单式”培养,以让法院渴求的双语司法人才“不再为找工作头疼”。

  “为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委的‘牵手’欢呼点赞”

  “感谢国家民委对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工作的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说,“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委联合对法院队伍中一个特殊群体的培养培训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这在人民法院工作中还是第一次。”

  而事实上,对于民族工作者来说,心情也是激动的。

  “我们要为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委的‘牵手’欢呼点赞。”国家民委人事司副司长张湘冀说。

  与会的民委系统人员纷纷表示,在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方面,法院系统是走在前列的。

  在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民汉双语法官培养及培训工作的意见》之前,两家就有过一次实质性合作。去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委联合在西南民族大学举办了首期藏汉双语法官培训班,对五省区藏族聚居区法院40名双语法官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强化培训,得到了五省区藏族聚居区法院的普遍欢迎。

  “民族工作,说到底是人的工作。培养好双语法官,就能维护好少数民族同胞的合法权益,就能让同胞们信法守法,就能争取人心。”贵州省民宗委巡视员刘晖说,最高法院的这项行动,可谓是抓住了民族工作的根本。

  “民族工作关乎全局,理应是全社会的工作。民族工作社会化,也是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内在要求。”张湘冀表示,“如果各部委都能像最高法院这样,切实行动起来,那么民族工作就好做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