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西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扫描

2014-11-28 09:59:36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作者:蒋翠莲


 
  68岁的索朗多吉老人,家住拉萨市堆龙德庆县羊达乡羊达村,老了以后没有收入来源,儿女有钱了就给他一点儿,儿女没钱时他也就什么都没有。然而,西藏自治区实行新农保制度后,他月月都能够领到养老金,“就跟领工资一样”。
 
  今年7月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第10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西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索朗多吉老人所享受的新农保待遇也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基础养老金由制度实施初期的每月55元提高到每月120元。“儿女给的再多也不如自己手头有钱好,感谢党出台这样好的惠民政策,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老人高兴地说。
 
  索朗多吉老人的幸福生活,是西藏广大城乡居民享受到社会保障政策的一个缩影。
 
  千百年以来,西藏农牧区同内地农村一样,养老方式基本靠家庭解决,养老的任务往往落到儿孙身上。但随着时代变迁,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农牧区青年纷纷进城打工谋生,在西藏农牧区出现了不少“空巢老人”。在这种情况下,“养儿防老”的传统已难以维持。为此,自治区党委、政府把社会保障工作作为为政之本、和谐之基、幸福之源,出台了一系列惠民利民的政策措施:2009年,全区在7个县开展了新农保试点工作,2010年新农保跨越式地实现了全覆盖,提前两年完成了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的“在2012年前基本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的目标。2011年1月,城居保试点工作在全区74个县(市、区)全面铺开,较全国提前半年。2012年自治区将寺庙僧尼、铁路专职护路人员等群体纳入了社会保险统筹范围。从此,全区各族农牧民和城市居民一样享有基本社会保障,沿袭了几千年的农村“养儿防老”传统,逐渐被具有基本性、公平性、普惠性的“制度养老”所取代。 
 
  新农保和城居保,是继“种地不交税、上学不缴费、看病不太贵、种粮还给费(补贴)”之后的又一惠民政策,使农牧民和城镇居民实现了老有所养的梦想。但是随着社会日益发展,新农保与城居保的分别实施,出现了相关政策不尽一致、标准高低错落、管理资源分散等矛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内部,以及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缺乏衔接政策,妨碍了劳动力和人口流动过程中的权益保障等问题。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精神,自治区党委、政府立足西藏实际,着手研究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以及顶层设计, 研究起草了自治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于2014年7月在西藏正式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将全区各族城乡居民都纳入了相应的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保、失业和生育有保障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西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在制度模式、筹资渠道、待遇支付结构等方面与新农保和城居保保持基本一致,重点从基金筹集、个人账户管理、养老保险待遇及领取条件、制度衔接、基金监管和责任、经办管理服务与信息化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等方面,建立健全和规范完善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使自治区的政策充分体现了公平、普惠、可持续的基本理念。概括起来,西藏建立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特点体现在“3个不变”、“8个完善”和“4个统一”上。“3个不变”即: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不变,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不变,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不变;“8个完善”即:明确了参保对象范围,强化了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激励机制,提出了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建立了丧葬补助金制度和被征地农牧民参保机制,规范了寺庙僧尼参保办法,调整了个人账户余额继承政策,完善了制度衔接办法,强化提高了服务网络和管理水平;“4个统一”即:统一制度名称、统一政策标准、统一管理服务、统一信息系统。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38万人,领取待遇人数达22.35万人,越来越多的“索朗多吉”分享到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得到了真正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