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西藏加强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

2014-06-01 09:17:15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作者:侯广臣


  西藏出台《意见》加强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

  日前,自治区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环保工作,全力推进我区交通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意见》指出,加强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保护区域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始终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在保护中建设、在建设中保护”的原则,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的红线,贯彻“安全、环保、节约”的新型交通建设理念,实现农村交通和环境保护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意见》强调,一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二要优化农村公路环保设计,项目勘察设计要识别公路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主要影响,严格设定施工红线,注重原生植被保护,严禁随意设置取料场、弃渣场。三要全面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红线范围内,禁止大挖大填、随意取料弃渣。要采取生物和工程措施,做好取弃料场等施工迹地的场地平整和生态恢复。四要严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五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明确参建各方责任,配备专(兼)职环保员,确保各项环保措施有效落实。六要促进环境保护服务于科学发展,提高各部门、参建单位及公众的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意见》要求,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依法加强监管,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履行环保责任,落实环保措施,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落实项目设计中的环保工程。将环保投资纳入工程概算,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公路养护部门要把路容路貌作为公路养护重要内容,特别是国省道干线,维护路容整洁,共创美好环境。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履行保护环境和恢复生态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