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藏自治区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根据《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按照《西藏自治区“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西藏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的实际情况,制定2011-2015年西藏自治区妇女发展规划。 主要领域和任务
(一)妇女与健康
主要任务
1.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妇女的人均预期寿命延长。
2.到2015年,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60/10万以内,全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60%以上,其中城市孕产妇管理率达到80%以上,农牧区孕产妇管理率达到45%以上。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差距,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
3.农牧区妇女常见病检查率达到40%。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妇女两癌死亡率。
4.妇女性病和艾滋病感染率得到控制。
5.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6.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
7.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8.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
(二)妇女与教育
主要任务
1.教育工作全面贯彻性别平等原则。
2.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60%,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3.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0%,女童平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消除女童辍学现象。
4.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0%,女童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0%,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
6.妇女接受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提高。
7.女性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1.2%以下。
8.性别平等原则和理念,在各级各类教育课程标准及教学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三)妇女与经济
主要任务
1.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促进妇女平等享有劳动权利。
2.妇女占从业人员的比例不断提高,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数不断提高。
3.男女非农就业率和男女收入差距缩小。
4.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不断提高。
5.保障女职工劳动安全,降低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
6.确保农牧区妇女平等获得和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7.降低妇女贫困程度。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主要任务
1.确保各级党代会代表、人代会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女代表、女委员在现有的基础上保持一定比例。
2.地(市)党政班子和县(市、区)党政班子各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担任正职的女干部要有一定数量。
3.自治区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女干部的数量要逐步增加。
4.乡(镇)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要适当增加,重视选拔优秀女干部担任乡(镇)党政正职。
5.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应有一定数量。
6.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7.村(居)“两委”班子中应有一定数量的女性。村(居)妇代会主任应进村(居)“两委”班子,或由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兼任,妇代会主任应当为女性。村(居)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女性。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主要任务
1.职工生育保险制度覆盖所有用人单位。建立统筹城乡的生育保障制度。
2.医疗保险制度覆盖所有城乡妇女,提高妇女医疗保障水平。
3.妇女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继续扩大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妇女的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妇女的参保率,提高妇女的养老服务水平。
4.职业妇女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增加,失业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
5.逐步提高有劳动关系的妇女劳动者工伤保险参保率,保障参保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妇女与环境
主要任务
1.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形成两性平等、和谐的家庭和社会环境。
2.性别平等原则在文化环境与发展、文化与传媒、社会管理与家庭等相关政策中得到充分体现。
3.促进妇女平等参与媒体的管理、制作、教育、培训和研究。
4.建立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鼓励和引导妇女做和谐家庭建设的推动者。
5.降低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程度,加强对妇女环保宣传与教育,提高妇女环保意识。
6.全面解决农牧区饮水安全问题,农牧区集中供水受益人口比例提高到98.5%。
7.农牧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8.抓好造林绿化,强化资源保护与灾害防控,加快推进国土绿化进程。
9.加大农牧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力度,改善农牧区妇女生产生活环境。
10.倡导妇女参与节能减排,实践低碳生活。
11.提高妇女预防和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满足妇女在减灾中的特殊需求。
(七)妇女与法律
主要任务
1.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2.加强对法规政策的性别平等审查。
3.增强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4.严厉打击强奸、拐卖妇女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
5.预防和打击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
6.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益。
7.建立和完善保障妇女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的工作机制。(来源:西藏自治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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