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纪念西藏百万农奴解放55周年系列述评之一

2014-03-26 11:02:59   来源:西藏日报   作者:常川


  1959年3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发布命令,解散原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西藏百万农奴从此翻身得解放、获得新生,由此拉开了一场举世瞩目波澜壮阔的社会大变革,标志着一个旧时代的结束与一个新时代的开启。
 
  时光荏苒,2014年初春的圣城拉萨,瑞雪披裹、桃红柳绿,这座日新月异的高原新城与延绵千年的文化传统相融,见证了雪域高原的发展奇迹;正值春耕时节,广袤的田野之上歌声阵阵,拖拉机的马达声与牲畜脖颈上发出的铜铃声交织,将千里沃野从沉睡中唤醒。
 
  从东方吹来的风,越过高耸的雪山、拂过无边的草地,高高的五星红旗在这片恒古的土地上迎风招展。55年前的那个春天将被永远铭记,那是值得西藏各族人民永远纪念的盛大节日,只因从那以后,这里人人生而平等,人人成为自己的主人。
 
  做生活的主人
 
  位于江孜县江热乡的班觉伦布村米玛顿珠老人,今年虽然已有79岁,但精神矍铄、身板硬朗,一家7口人生活和美、富裕殷实。
 
  在班觉伦布村,既有米玛顿珠老人安详的晚年,也有他不曾忘却的痛苦记忆。老人指着不远处的帕拉庄园告诉记者,他曾是那里的朗生,度过了十余年没有人身自由、任凭买卖和处置的苦难生活。
 
  帕拉庄园共5000多平方米,共有三层楼,82间房子,但总面积仅有150平方米的“朗生”院里,却曾经住着14户60多人,人均居住面积不足2.5平方米。米玛顿珠老人回忆,当时他们一家三口挤在一间约5平方米大小的房间里,一个土坯台就是“床”。
 
  “那时,我们一家一天的口粮就是三勺糌粑,而且是最劣质的。如果家里口粮没有了,我们就只有去庄园主家讨要,庄园主心情好或许给一点,心情不好就免不了挨顿打。”米玛顿珠说。
 
  民主改革后,帕拉庄园的朗生们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祖祖辈辈做朗生的他们第一次有了属于自己的住房,第一次成为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的主人,也成为国家的主人和西藏的主人,他们的生命安全和人身自由从此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保障。
 
  “当时我们4户分了一头牛、500亩地,我还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国家干部,先后做过江热区的区委委员、光明乡的党支部副书记和光明乡的乡长。”米玛顿珠笑着说。
 
  如今,米玛顿珠一家住进了漂亮的二层小楼,房子面积足有400多平方米。米玛顿珠的儿女介绍,房子是在实施安居工程时,2011年花了12万多元建的,这是不算人工费的成本。住进了比帕拉庄园还要漂亮的新居,米玛顿珠老人高兴不已:“早上起来,看着这么宽敞明亮的房子,就像是做梦一样。”
 
  做自己的主人
 
  在封建农奴制下,占西藏人口95%以上的人都属于农奴阶级,他们世世代代沿袭祖辈的“身份”,没有任何改变身份的机会和渠道。
 
  今年2月召开的自治区两会上,全区1000多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西藏今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等自治区重大事项进行了广泛讨论,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他们中藏族占绝大多数,是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真正的“领导者”。
 
  “这些西藏的社会精英,绝大多数都是农奴的后代。”西藏大学藏学研究所所长次旦扎西说:“农奴后代已经成为西藏社会的‘领导层’。”截至2013年10月,自治区政府26个组成部门中,25个部门的党组书记或厅局长由藏族担任。他们绝大多数都是农奴的后代。
 
  自治区扶贫办党组书记曲尼杨培说:“我是农奴后代。先辈们做梦都不会想到,他们的后代不仅不再是农奴,而且会成为一个厅级政府部门的主要领导。”
 
  担任自治区藏医院院长14年的占堆,1946年出生于仁布县一个农奴家庭。占堆说:“尽管我爷爷和父亲都是当地有名的医生,通过医术使很多人摆脱了疾病的痛苦,但是农奴的身份就像影子一样永远也甩不掉。如果我在旧西藏,只能重复他们的命运,更别提管理全国及至全世界最权威的三级甲等藏医院。”
 
  “受到法律保护和制度保障的农奴后代,在这片他们祖辈曾经无论如何努力都无法改变命运的土地上,已经成为优秀的领导干部、企业家、教育家、医学家……”次旦扎西说。
 
  做国家的主人
 
  1959年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彻底废除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及其法律制度。昔日在法律上毫无地位的农奴,从此享有了平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管理本地区民族事务的政治权利。
 
  林芝县百巴镇伍巴村村民索朗今年75岁,从小给农奴主家放牧,西藏和平解放后被推荐到当时的军垦农场去学习文化知识,并成为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亲眼见证了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第一次在西藏广大群众代表的投票中产生的历史性一刻,实现了从农奴到自治区人大代表的人生巨变。
 
  索朗告诉记者,是共产党来了,西藏人民才真正体会到做主人的感觉。
 
  1961年,西藏各地开始实行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普选,翻身农奴第一次获得了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积极行使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选举全国和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并通过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
 
  据统计,西藏百万农奴翻身得解放的半个世纪以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了290多件地方性法规和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并对多项全国性法律制定了适合西藏特点的实施办法,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语言文字、司法、文物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等许多方面。
 
  在2012年自治区、地(市)、县、乡(镇)四级换届选举中,参选率达到94%以上。经过直接和间接选举产生的34244名四级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它少数民族代表31901名,占93%以上。在全国人大代表中,西藏自治区有20名代表,其中12名为藏族公民,还有门巴族、珞巴族公民各1名。自治区成立以来,历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和人民政府主席都由藏族公民担任。全区干部队伍中,藏族及其它少数民族占82.05%,其中县乡两级领导班子中,藏族和其它少数民族占80.6%。2012年底,全区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达到6.23万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达到4.89万人,占7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