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医疗卫生事业 所属分类:科教文卫体 > 医疗卫生事业

医疗卫生事业 封建农奴制度下的西藏,医疗卫生事业落后,除外国人和国民政府驻藏办事处在少数城镇建立西医诊所外,广大农牧民基本上处于无医无药状态。传统的藏医也仅有拉萨“药王山利众院”、“门孜康”和日喀则扎什伦布寺“吉吉纳嘎”3所设备简陋、规模很小的医疗机构和少量私人诊所。西藏和平解放后,现代医疗卫生事业逐步发展。2002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到1346个,其中医院及卫生院771个,门诊部(所)361个,卫生防疫站82个,妇幼保健所(站)47个。全区各医疗机构拥有床位6087张,每千人拥有医院床位1.61张。有卫生技术人员7913人,其中执业医师3294人,执业助理医师851人,护士(师)1630人,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2.97人。西藏大多数乡村建立了合作医疗制度,国家每年给农牧民的医疗补贴达2000多万元。2003年西藏自治区共有卫生机构1305个,其中医院、卫生院769个,卫生防疫、防治机构81个,妇幼保健院、所、站53个;病床床位6216张,卫生技术人员8287人。
 
  发展 1951年后,医疗卫生事业进人开创和发展阶段,建成昌都人民医院和拉萨人民医院,成立中央政府卫生部昌都民族卫生工作大队、卫生部赴藏卫生工作队。到1954年,援藏医务人员约300多人。20世纪50年代中期,日喀则、昌都、林芝、山南、那曲、阿里等地也相继建立医院或卫生所。到1959年,西藏地区共建立医疗卫生机构62个,设立病床480张,有各类专业卫生技术人员791人。1959~1966年,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得到全面建设,卫生事业经费由1959年的220.80万元增加到696.80万元。20世纪80年代,自治区政府加强免疫工作及地方病、传染病治疗工作,地方病发病率大幅度下降,如慢性活动性布氏杆菌病总有效率达到88%,对甲状腺肿采取食盐加碘和服用碘油胶丸进行防治,患病率下降约8%。自1986年起,在全地区范围内对儿童实施基础免疫接种,包括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糖丸、百白破混合制剂和麻疹等疫苗,每年儿童免疫接种率保持在85%,其中麻疹、百日咳、白喉等疾病的发病率下降90%,脊髓灰质炎、破伤风等基本绝迹。1993年,自治区政府制定并实施了《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免费医疗暂行管理办法》,每年拨免费医疗专款2000万元。至1997年,用于西藏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达10亿元。1998年医疗卫生事业遍布城乡,各区县均建立合作医疗机构,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普遍配备有X光机、超声波诊断仪、心电图机、无影灯、B型超声波诊断仪和纤维胃镜等常用医疗器械。2002年西藏各卫生机构有各类人员9946人,全区人均寿命由20世纪50年代的36岁增加到2000年的67岁。2004年中央为西藏72个县配备总价值1656万元的巡回医疗车,车内配备了急救呼吸机、心电图机、便携B超、病床等医疗设备。
 
  卫生保健 1990年开始在达孜县开展初级卫生保健服务试点工作,1993年试点扩大到墨竹工卡、江孜、康马、仁布、昌都、芒康、琼结、乃东、那曲、申扎、改则、普兰、工布江达、林芝14个县。到1997年,全区已有24个县开展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其中自治区试点县15个、地市试点县9个。西藏自治区政府先后投资上亿元人民币,加大力度改善乡村医疗卫生条件,使西藏农牧区医疗覆盖率达80%,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7%,传染病发病率降至8‰。西藏还与澳大利亚等国家启动了大规模的改水工程,使30%的村庄饮用干净的自来水。在全区建立了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防疫站82个,110个重点乡镇设立妇幼保健室。“八五”(1991~1995)期间,西藏完成了300个新建乡镇的卫生院和部分县卫生防疫站的新建或改造任务,基本达到每个乡镇有一所卫生院,并为新建的乡镇卫生院和县防保机构补充了部分卫生设备,农牧区卫生基本建设投入2224.17万元,培训乡村医生2000多名,基层卫技人员整体素质有所提高。1992年江孜县被评为西藏第一个初级卫生保健基本达标县。2000年全区报告法定传染病14种,累计发病9390例,总发病率371.13/10万,总死亡率1.15/10万。为实现基本消灭脊髓灰质炎的目标,全区共组织入标入户接种组3110个,巡回接种组1744个,设立临时接种点1099个,区、地、县三级防疫站和各级医疗单位派出现场督导员1374人,现场接种员8023人,免疫活动范围涉及73个县、713个乡镇、6005个行政村。
 
  地方病防治 西藏地方病以鼠疫、布氏杆菌、大骨节病、碘缺乏病等危害较为严重,局部地区还有地方性氟中毒、克山病等。1976年自治区成立地方病防治小组,1977年各地市逐步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大力开展地方病防治。1980年全区有各种地方病患者50万人。全区传染病总发病率由1990年的910.84/10万下降到2003年的373.25/10万。①布氏杆菌病。人、畜共患的急性传染病,普遍在牧区传染,危害极大。自治区政府每年拨专款210余万元,专门用于开展对农牧区的布氏杆菌病的调查和防治工作。1978~1981年,全区共调查19.6万人,查出布氏杆菌病患者14217人。全区各级卫生、畜牧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以畜间免疫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积极治疗病人,使布氏杆菌病发病率大幅度下降。②碘缺乏病。西藏地处世界公认的“亚洲地甲病带”。20世纪70年代中期,在开展调查与防治中,除阿里以外的6个地市中,有56个县为碘缺乏病区,病区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85%以上,现症病人约有40多万人。为此,西藏各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每年投人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开展防治工作。以地市、县卫生防疫站为中心,以县卫生防疫站和区、乡地方病防治工作者为骨干,建立了防治网络,培训基层防治人员。在拉萨、山南建立了碘缺乏病防治现场实验室。“八五”期间,对病区农牧民投放240多万人次的碘油胶丸,效果显著,有22个病区县病情下降,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标准,病人减少到25万。为实现2000年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1993年自治区卫生厅制定了《西藏自治区碘缺乏病防治规划(1993~2000)》。199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实施《西藏自治区食盐专营办法》和《西藏自治区实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办法》,确保碘缺乏病防治工作走上法制化管理轨道。2000年5月,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澳大利亚基金会开发署对西藏实现可持续性消除碘缺乏危害援助项目。
 
  农牧区医疗制度 1997年西藏自治区卫生部门在日喀则地区江孜县和林芝地区林芝县进行农村医疗合作试点工作。西藏农牧区实行的合作医疗制度,是农牧民自愿参加,政府、集体和个人多方筹集资金,以免费医疗为基础,家庭账户、大病统筹和医疗救助相结合的农牧区医疗制度。通过国家、集体、个人以及社会多渠道筹集资金发展医疗的办法,提高西藏人民医疗保障水平,推动西藏卫生事业的发展。自治区、地市、县三级政府投入15元/人/年,免费医疗专项经费全部纳入合作医疗基金,农牧民按每年人均纯收入的1.5~3%的标准筹集资金,贫困户、救济户、五保户、无业残疾人和革命烈士原则上由当地政府民政部门帮助解决。到2000年,自治区已有70个县的654个乡镇建立了合作医疗制度,县、乡合作医疗覆盖率分别达到94.59%和82.11%,参加合作医疗的农牧民达到162万人,占农牧区总人口的69.8%。乡镇卫生院的药品有200多种,村卫生室也有近百种药品,基本上满足了农牧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需要。全区共筹集合作医疗基金3284.7万元,其中政府投人免费医疗经费1758.64万元,占总资金的53.54%;农牧民个人筹资占46.09%;乡村集体投入占0.37%。参加合作医疗的农牧民人均筹资11.6元,占年人均纯收入的1%。
 
  医疗机构 1951年,人民解放军第18军在昌都成立了第三办事处卫生所,这是西藏和平解放后成立的第一个卫生机构。次年7月,改为昌都地区人民医院。8月,以西南、西北两支随军进藏医疗队为主体,成立了拉萨人民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的前身)。1955年,以随班禅行辕进藏的班禅医疗队为主体,成立了日喀则地区人民医院。随后,丁青、波密、林芝、江孜、亚东、山南、那曲等县和地区,也先后建立了医疗卫生机构。到1959年,全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62个。1992年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展到1223个。2002年,全自治区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346个,其中医院、卫生院771个,门诊部、所361个,卫生防疫机构82个,共有床位6087张。西藏主要医疗机构有:自治区藏医院、自治区第一人民医院、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拉萨市人民医院、拉萨市妇幼保健院、西藏军区总医院、武警西藏总队医院、阿里地区藏医院、阿里地区人民医院、山南地区人民医院、山南地区藏医院、山南地区妇幼保健院、那曲地区藏医院、那曲地区人民医院、那曲地区妇幼保健院、昌都地区藏医院、昌都地区人民医院、日喀则地区人民医院、日喀则地区藏医院、日喀则地区妇幼保健院等。阿里地区藏医院是2000年由河北省投资400万元、西藏自治区投资150万元兴建的,建筑面积2893平方米,分为门诊楼和住院部,有标准病房26间,可容纳40人住院就诊。
 
  自治区第一人民医院 全区最大的综合性医院。院址在拉萨市廓北路。始建于1952年9月。占地面积16万平方米。医院设临床、医技、职能等60多个科室,床位500张。医院有CT扫描仪、彩色多普勒超声心动图仪、高压液相色谱仪、心导管检查仪、水囊型体外冲击波碎石仪、血液净化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医疗设施。拥有职工836人,其中藏族占2/3,专业技术人员666人,高级专业人员40人。建立了8个科研机构,对高山病、肾病、消化、传染病、结核病、肝胆、脑外、心脑外等专业均在全区处于领先水平。1998年被评为“三级甲等医院”。同年,被卫生部授予全国“百佳医院”称号。
 
  昌都地区藏医院 地区级综合性医院。院址在昌都城镇中心。1987年建。占地面积10800平方米,建筑面积8600余平克米。辖政工科、行政科、医务科、藏医药研究室、门诊部、住院部、护理部、藏药厂等8个科室、部门。有职工100人,其中医药卫生技术人员77人(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12人)。设床位66张,年收治病人约3500人。拥有B超、X光机、双目显微镜等医疗器械。年收治门诊病人约35000人。藏药厂年生产藏成药250个品种,30吨。
 
  山南地区人民医院 山南地区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医院。院址在乃东县泽当镇。始建于1956年。1995年被评为二级甲等医院,1998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授予爱婴医院。占地面积4961平方米,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医院设有住院部、门诊部、急救部,有开放床位200张,有病区6个。设有7个职能科室、6个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在职职工237人,其中副主任医(药)师2名,主治医师23名,主管护师2名,医师(士)78名,护理人员84名,医技人员34名,卫技人员约占职工总数的82%。医院年门诊量达7.6万人次,年住院病人2412人次。拥有全身多用途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X光机、心电监护仪、电视胃镜及结肠镜、食道调博仪、自动生化分析仪、大输液生产流水线等现代化医用设备,拥有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31台(套)。全院医护人员发表在各级杂志上的论文81篇,其中国家级14篇,省部级65篇。
 
  日喀则地区人民医院 日喀则地区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医院。院址在日喀则市。1955年建立,1995年被评为二级甲等医院。设有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等7个职能科室,有临床、医技科室21个,组建有学术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伤残鉴定小组等机构。拥有床位250张。有1个门诊部、5个病区。全院有职工357名,其中藏族321名。日门诊量300多人次,年平均门诊量为12.89万人次。20世纪90年代后,医院共获科技成果进步奖30多项,其中国家级三等奖1项、省级二、三等奖各1项。
 
  医疗卫生援藏 具体对口支援关系: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对口支援西藏自治区卫生厅及直属单位;北京市、江苏省支援拉萨市;上海市、山东省、黑龙江省、吉林省支援日喀则地区;湖南省、湖北省、安徽省支援山南地区;天津市、重庆市支援昌都地区;福建省、广东省支援林芝地区;辽宁省、浙江省支援那曲地区;陕西省、河北省支援阿里地区。卫生援藏工作以人员培训为中心,援助项目涉及医疗、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地方病防治、卫生事业管理等30个专业。从1984~1994年,卫生援藏人数达到891人,同时还接收大批受援单位卫生技术人员免费到内地对口省、市进修学习,为西藏培养了一大批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江苏省首先确定改扩建自治区藏医院制药厂和拉萨市人民医院住院部两个援建项目,这两个援建项目成为中央确定的62项援助项目之一。上海市援助投资3680万元对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建筑设备、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投入和支援,北京医院和中日友好医院免费接收第二医院进修学习的各类人员31人。四川省派出19批医疗队重点支援昌都地区各县医院。浙江、辽宁两省援助那曲地区资金3802.14万元,援助项目8个,援助设备有进口单联心电图、麻醉机等,派出赴藏医疗队52人,接收人员培训46人。1994~2000年,卫生部属单位和全国各省市共向西藏派出卫生技术人员35批194人,卫生管理干部10人,各省市和单位接纳西藏卫生进修生396人,涉及30多个临床学科,援助各级医疗机构设备价值340.54万元,资金554.3万元。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