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西藏第二批考录补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2013-11-27 10:32:04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作者:麦朵


  原标题:西藏第二批公开考录补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西藏2013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补录各招考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已经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告,同时第二批公开考录补录合格人员名单也一并公示。
 
  据悉,此次补录,对《公共基础知识》单科成绩在15分(不含)以下的考生不予录用。第二批公开考录和补录拟录用人员定于12月1日至3日报到并派遣。
 
  12月1日,报考拉萨市基层事业单位、林芝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山南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和教育系统职位的拟录用人员报到;12月2日,报考昌都地区基层事业单位、阿里地区基层事业单位职位和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西藏藏医学院、卫生部门、交通部门、广电部门、水利部门、农牧科学部门、体育部门、文化部门、粮食部门、地勘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质监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科技部门、农牧部门、林业部门、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区社科院、气象部门、西藏日报社、西藏自治区专用通信局职位的拟录用人员报到;12月3日,报考日喀则地区基层事业单位、那曲地区基层事业单位职位的拟录用人员报到。
 
  拟录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政审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西藏区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携带就业报到证或西藏区教育厅开具的就业推荐函原件。
 
  根据相关规定,政审表必须是原件,且必须有考生本人毕业院校或服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村(居)委会签署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西藏区外院校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持有相关部门开具的就业报到证原件或西藏区教育厅开具的就业推荐函原件。
 
  报考基层幼师或幼教职位拟录用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并派遣后,由各地(市)组织体检。拟录用人员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到。本人未到现场报到的,一律不予办理派遣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处理。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到或不能按期到现场报到者,须提前向西藏自治区考录办提供书面说明材料。
 
  报到时间:12月1日至3日 9:30—18:00
 
  报到地点:在西藏大学财经学院礼堂(拉萨市金珠中路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