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西藏百岁老人达93位 昌都居首

2013-10-11 08:55:39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作者:黄伟虎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今年10月13日是我国第一个法定的“老年节”。为了表达对老年人的关爱,从10月10日起,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和拉萨市民政局将开展为期20天的爱老敬老活动。
 
  根据最新统计数据,目前西藏百岁以上老人共有93人,其中昌都地区最多,有43人,拉萨市排第二,有15人。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国家和西藏自治区分别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制度,对老年人享有的合法权益作了明确规定。
 
  高龄人数
 
  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西藏目前80岁以上的老人有近23800人,其中拉萨市有3946人;百岁老人共有93人,其中昌都地区最多,有43人,拉萨市有15人。
 
  权益保障    
 
  今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就老年人在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参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西藏近年也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制度,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开展慰问活动 迎接首个“老年节”
 
  10日上午,西藏自治区副主席多吉次珠在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厅长格桑仁青等相关领导的陪同下,前往拉萨市堆龙德庆县敬老院看望慰问孤寡老人。来到敬老院后,多吉次珠首先与该敬老院13位孤寡老人一一亲切握手,并向他们送上节日的祝福和问候。随后,多吉次珠还详细了解了孤寡老人的生活情况,并嘱咐敬老院所在地的干部和护理人员要不辞辛苦,细心照料好老人们的生活起居。
 
  随后,多吉次珠还专程看望了柳梧乡桑达村百岁老人扎西和古荣乡加入村空巢老人贡嘎,了解了两位老人的生活情况,并向他们送上了慰问金和节日的祝福。收到领导送来的慰问金和祝福,老人们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多吉次珠指出,老年人为国家建设做出过许多贡献,安排和照顾好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西藏自治区也在大力实施“老有所养”工程,健全和完善各项养老制度和医疗保障体系,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办好老年事业。
 
  慰问活动结束后,多吉次珠还和加入村村民一起观看了由西藏自治区民政厅与拉萨市民政局联合组织的老年文艺队带来的精彩文艺演出。
 
  百岁以上老人 昌都最多拉萨次之
 
  健康长寿是老人们心中的期盼,也是子女们最大的心愿。那么,目前西藏高龄老人的情况是怎样的?哪些地区高龄老人比较多呢?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根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目前西藏80岁以上老人有近23800人,其中拉萨市3946人,日喀则地区4640人,山南地区2779人,昌都地区7119人,林芝地区1486人,那曲地区2900人,阿里地区899人;而百岁以上老人西藏共有93人,其中昌都地区最多,达43人,其次是拉萨市,目前有15人,然后是那曲地区,有13人,林芝地区有9人,山南地区有8人,阿里地区有3人,日喀则地区有2人。
 
  多项法规制度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为了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其中今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就老年人在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参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作了明确规定。如该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三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实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或者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应当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第五十五条规定,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时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第五十八条规定,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影剧院、旅游景点等场所应当对老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保护老年人的各项权益近年来,西藏针对老年人群体也出台了一系列保护办法和福利制度。如〈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6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西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证》,持此证的老年人在西藏行政区域内可享受优先购买车票、飞机票,优先上车、登机;到医疗机构就医优先挂号、就诊、取药、住院并免收普通挂号费;半价乘坐市内公共交通车;免费进入公园、老年活动中心、纪念馆以及旅游景区的待遇。第二十二条规定,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西藏自治区政府颁发《寿星证》,同时根据不同年龄段,每人每年发放300、500、800元不等的健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