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网友询问残疾职工能否提前退休 西藏官方回应

2013-07-04 09:52:50   来源:人民网   作者:杨伊


  近期,一位网友给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留言,称自己是林芝地区察隅农场一位残疾职工的家属,丈夫42岁,已经工作了22年,右腿截肢,自2012开始病重,至今已动过三次手术,想要知道这种情况是否可以退休。对此,林芝地委办公室回应表示,网友丈夫于1989年因车祸造成残疾,1992年农场将其招录为正式职工,并长期给予特殊照顾,现在察隅农场电站运行班工作。察隅农场职工退休需符合西藏自治区和地区的相关退休政策规定,即“男职工工作年限满15年以上,年龄满55周岁;女职工工作年限满15年以上,年龄满45周岁”方能正式退休;同时,根据《西藏自治区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因病、非因公致残,距西藏自治区规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含五年),而养老保险年限已满15年的参保人员,经地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退职。”因此,网友丈夫不符合正常退休条件。同时,其本人也从未向单位申请病退。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是西藏林芝地区察隅农场一位残疾职工的家属,一直以来,我都很困惑,我老公42岁,在农场电站工作,工作22年了,右腿截肢,自2012开始病重,至今已动过三次手术,请问,他这种情况可以退休吗?还有,我们察隅农场到底是属于何种性质,他们的养老保险都是个人承担全交,单位不承担一分钱,请问规定就是这样吗?合理吗?还有,我哥哥也是农场的职工,今年50岁了,他们属于体力劳动者,请问他们多少岁可以退休?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关于“察隅农场的退休,养老保险怎么规定”的留言,现请林芝地委办公室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网友丈夫于1989年因车祸造成残疾,1992年农场将其招录为正式职工,并长期给予特殊照顾,现在察隅农场电站运行班工作。 察隅农场属于林芝地区国有企业,与全区同步自1992年起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农场电站属于集体承包形式,电站职工养老保险费全额由个人承担,但是农场已通过各种补贴尽量减小职工承担费用的压力。察隅农场职工退休需符合自治区和地区的相关退休政策规定,即“男职工工作年限满15年以上,年龄满55周岁;女职工工作年限满15年以上,年龄满45周岁”方能正式退休;同时,根据《西藏自治区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因病、非因公致残,距自治区规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含五年),而养老保险年限已满15年的参保人员,经地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退职。”因此,网友丈夫不符合正常退休条件。同时,其本人也从未向单位申请病退。 地区人社局和察隅农场均建议网友丈夫如无法继续工作,可以陈述自身情况并向单位提出申请,按照办理程序,逐级请示上报。对于网友反映其哥哥的情况,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察隅农场已就相关情况向网友进行了解释说明,网友表示理解。
 
  【网民留言】
 
  江达县教师流失非常严重,原因有这些:一、教师的工资低。本来县里的工资应该比地区的高,但凡从江达县调到昌都的,工资都比在江达高出200到400元。二、教师的待遇不好。教师很难休到假。二、教师(尤其是普通教师)的付出很难得到回报。文教局只愿给学校校长和所谓中层提高待遇,给他们每个月260元和200元的补贴费。普通教师呢没有。以上原因导致每年江达县的教师流失很多。地区和县里也应该知道吧!相信长此如此,走的人会更多,让人光讲奉献有用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关于“教师流失”的留言,现请昌都地委办公室答复如下: 一、关于网友反映“教师工资低,本来县里工资应该比地区的高,但凡从江达县调到昌都工作的,工资都比在江达高出200—400元”情况的调查 1.江达县教师工资的套改、变动审批程序是严格按照昌都地区人社局工资福利科的规定执行。即由江达县教育局提出套改、变动审批意见,经江达县人社局审核后,报昌都地区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核准后执行。 2.江达县教师均由地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工资标准由人事科统一开至各学校执行。所以,参加工作时的工资,相同学历、相同类区的工资是一样的。 3.地直学校将通讯费补助直接加入工资里发放(员级150元、助理级200元、中级250元、副高级280元)。江达县则是按照地区文件精神,根据教师请假、在岗情况发放的。 4.工资中地方补贴部分,江达县水电费补助每月为22.5元,地直学校为每月25元,相差2.5元。 5.2004年以后参加工作的教师,学校均按时评定了职称,与地直学校基本一致。同时,经随机抽选3位具有代表性的江达县和地区第一高级中学同年参工、相同学历、相同职称的教师工资进行对比,发现工资相差仅为10元、14元和17元(原因为其在乡镇和县城工作的时间长短不同,以及2013年的工龄折算补贴江达县要待7月满整年后再算入工资)。 6.2004年以前参加工作的教师,因职称评定时间不一样,在参工时间和学历一样的情况下,2006年工资改革时薪级工资也会出现相差1—2级的情况,相差金额在50—100左右。与地直各学校相比,有高也有低。 7.为维护江达县教师的切身利益,扣缴公积金时,在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江达县根据最新的工资基数进行扣缴,比昌都地区大部分县多扣10—20元,单位也多配套相应的金额。 8.在发放高海拔折算工龄补贴时,很多教师是从乡镇学校借调至县直学校的,该项补贴可以按县城标准折算,也可以按乡镇标准折算,经请示县人社局,统一按乡镇标准折算至正式调到县城(乡镇比县城标准多15%)。 二、关于网友反映“教师待遇不好,很难休假”情况的调查 近年来,根据地区和县里的工作需要,学校寒暑假期间保留了三分之一的教职工留校值班,但对未休假或留校值班的教职工全部都核算了差旅费。目前,全县教师的休假差旅费平均达到了4000元左右。 三、关于网友反映“教师(尤其是普通教师)的付出很难得到回报。文教局只愿给学校和所谓的中层干部提高待遇,给他们每个月260元和200元的补贴费,普通教师没有”情况的调查 1.江达县教育局这些年来,特别是2007年“普九”以来,一直不断改善教师待遇,不仅提高了校长、副校长的岗位津贴,而且大幅度提高了任课教师超课时补助标准和班主任津贴。任课教师超课时补助2007-2009年为1.8元/节,2010-2012年根据职称级别超课补助员级分别为2.5元/节、助理级为3.5元/节、中级4.5元/节、副高级6元/节。为了提高教师待遇从2013年起,超课时补助标准已提高为未评职称的大专教师5元/节、本科教师6元/节、员级教师7元/节、助理级教师9元/节、中级以上教师11元/节(2007年—2009年任课教师超课时补助为1.8元/节),班级人数在35人以上的在原基础上每节增加1元;班主任津贴按照学生数每生5元/月计发(2007年—2009年为30元/月)。 2.为充分体现对教师的关心,提高教师福利待遇,2013年初江达县为正式教职工统一订制了工作服(含西服一套、大衣一件、衬衣一件、领带一条)。 下一步,江达县将进一步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生活、学习条件,改善办学环境,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福利待遇,多措并举,让教师获得职业幸福感和成就感,增强教师对教书育人的职业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