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西藏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闭幕

2013-05-30 09:00:57   来源:西藏日报   作者:何静


  29日下午,西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拉萨闭幕。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玛赤林主持会议并讲话。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嘎玛、赵正修、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新杂·单增曲扎、马如龙、赵合、丹增朗杰、维色、乐大克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五年立法规划》、《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规定〉的决定》,审议了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听取和审议了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西藏自治区旅游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西藏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人事任免事宜。
 
  白玛赤林在讲话中指出,西藏自治区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监督工作,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服务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西藏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深入推进,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深入贯彻执行监督法,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要牢固树立发展、民生、稳定、开放的理念,推动人大监督工作深入开展。要正确把握监督尺度,坚持党的领导、不越位,依法履行监督职权、不缺位,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不错位。要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整体工作大局,突出中央重大决策和区党委工作部署,突出带有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突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加强学习,依法监督,把好调研、审议、督办关,综合运用监督手段,由一般监督向深层次监督推进,不断建立和完善监督长效机制,努力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要按照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要求,各司其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扎实工作,把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推动法制政府建设,推动全社会对法律的尊奉和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为推动西藏各项事业发展进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白玛赤林强调,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肃纪律,积极参会。下乡调研或区外考察,都要切实遵守中央和西藏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做到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自觉做改进工作作风的模范。
 
  西藏自治区副主席多吉次珠、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期间,白玛赤林主持召开了西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主任会议,研究了拟提请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