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回复网友4条留言

2013-05-14 09:50:39   来源:人民网   作者:白雪


  原标题: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回复网友4条留言 养路工人问题获解答
 
  13日,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就网友的4条留言作出集中回复。其中,一名西藏养路工人阐述了养路工人“不能晋升、全是合同工、工资很低”的现状,并就技师考试提出疑问:“2013年区人社系统有组织第2次工人技师考试,但这些养路工人年龄过1岁左右,不能参加考试。此事有有谁负责呢?”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此事作出详细答复,称经调查不存在网友提出的“20多年全区人社系统只考过一次,使养路工人不能晋升,更不能提高工资”的情况。针对网友在留言中称“年龄过1岁左右,不能参加考试”的诉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表示如果该网友指的是申报者年龄超过西藏自治区规定退休年龄的话,按政策规定不能进行申报。
 
  【网民留言】
 
  为什么西藏养路工人20多年全区人社系统考过一次,是养路工人不能晋升,更不能提高工资.养路工人99%是1988年至1993年招的工.全是合同工,工资很底。有的人一个人养一大家。2013年区人社系统有组织第2次工人技师考试,但这些养路工人年龄过1岁左右,不能参加考试。此事有有谁负责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养路工人考试问题”的留言,现请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答复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养路工作为事业单位工人,那曲地区人社局、昌都地区人社局和格尔木办事处等单位按照《西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养路工,均及时组织开展了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此项工作已列入常态化管理。对考核合格的人员,均按规定兑现了相应等级岗位工资,提高了养路工的工作积极性,对合理确定其工资报酬奠定了基础。不存在网友提出的“20多年全区人社系统只考过一次,使养路工人不能晋升,更不能提高工资”的情况。 针对网友在留言中称“2013年区人社系统又组织第2次工人技师考试,但这些养路工人年龄过1岁左右,不能参加考试”的诉求,在此需说明,为合理开发配置机关事业单位人才资源,加快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高技能人才考核体系,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2012年11月制定印发了《西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考聘办法(试行)》,计划于今年下半年开展我区首次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等级考核工作。为了解网友所提“年龄过1岁左右,不能参加考试”所指的具体意思,我们多次与后台所留电话(那曲地区移动电话)进行了联系,但该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无法了解其具体诉求。技师作为机关、事业单位中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水平均较高的工勤技能人员,对文化知识、专业技能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都有较高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此次技师考核对学历和年龄都作出了限制,考核对象确定为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核定在编在职并符合《西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考聘办法(试行)》规定申报条件的工勤技能人员,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2013年3月31日前已达到自治区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技师考核范围。如果该网友指的是申报者年龄超过自治区规定退休年龄的话,按政策规定不能进行申报。经与那曲人社局沟通了解,该局正在对申报技师考核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已做相应解释工作。 同时,需要向该网友说明的是,根据《西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岗位数量占该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控制目标为5%左右,且实行考、聘分离,由机关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下达的岗位设置批复文件,在高级技师、技师岗位数量未突破该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5%的前提下,从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工人中择优聘用,并不是通过考核就一定能被所在单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待遇。
 
  【网民留言】
 
  陈书记您好!本人反映“身份证的办理问题”的留言,得到了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信息中心、昌都地委办公室、昌都地区公安处治安支队、左贡县公安局等各级政府机关的高度重视,并在最短时间内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帮助我们解决了问题。在此,我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以及深深的敬意!特别要感谢昌都地区公安处治安支队的洛加同志,感谢他急民所急,想民所想,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谢谢你们!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西藏各项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陈书记: 您好! 我在西藏工作,妻子在甘肃老家工作,学历为本科,请问能否帮助我们这一类人群解决妻子来西藏就业问题?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援藏干部来藏就业问题”的留言,现由区党委办公厅信息中心答复如下: 网友您好!由于您未提供任何联系方式,无法与您本人联系进一步了解情况。如需帮助,您可再留言给我们,也欢迎您实名与我们沟通,我们会根据您的要求,对您提供的个人信息做好保密工作,并将您反映的问题转给相关单位办理,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
 
  【网民留言】
 
  陈书记你好!我是一名在藏的基层公务员,于九零年春季到西藏当兵,九三年考入西藏民院,九六年毕业分配到基层工作,请问我们这种情况工龄以何种方式计算、到目前为止工龄应是多少年?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咨询“工龄如何套”的留言,现由区党委办公厅信息中心答复如下: 根据劳动部工资局有关文件精神,革命军人复原退伍后,再考入各类学校学习的,学习期间不能计算为工龄。毕业分配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可与在部队时的军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