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我们藏族非常忌讳合同,认为合同就意味着不信任。”央金,这位中国改革开放后西藏的第一位女律师,在回顾民族法律意识增强的过程时感叹道。 “随着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老百姓的法律意识也在增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西藏的民事案件、经济案件逐渐增加,更多的人开始愿意在法律的框架下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央金说。 在过去的西藏,由于一直延续着父系社会伦理关系的缘故,妇女的地位非常低,与合同一样遭受“歧视”。 妇女的地位也导致其在接受教育上备受歧视。“如果女人识点字,就遭到冷嘲热讽。”央金说,过去的西藏95%以上妇女处于文盲状态。 1951年,母亲命运的改变,决定了央金的人生。当年,昌都成立了当时西藏第一所小学——昌都实验小学,这让央金的母亲有了上学的机会,成为了昌都实验小学第一批学生,开始接受正规学校教育,开始学习、掌握藏语语法、文法和诗韵学等学科内容。 后来,央金的父母被送到咸阳的西藏民族学院继续深造,毕业后留校任教。1964年,央金出生于古城咸阳,三岁时又随父母回到拉萨。 央金说:“和我同龄的女孩子都在初中毕业后提前步入社会开始工作。是母亲的坚持,我才能继续研读高中,并在1981年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西南政法学院,成为那一年考上西南政法学院的5个藏族学生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