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陈全国:推动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013-02-27 16:33:52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作者:石磊 李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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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下午,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来到自治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宗教界联组,亲切看望政协委员,与大家共同讨论。 记者 姚海全 摄
 
  1月22日下午,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来到自治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宗教界联组,亲切看望政协委员,与大家共同讨论。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积极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最大限度地团结广大僧尼,激励他们为推动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作出积极贡献。
 
  帕巴拉·格列朗杰、公保扎西、甲热·洛桑丹增、策墨林·单增赤列、宗洛·向巴克珠、萨龙·平拉等参加讨论。 
  
  会场内气氛热烈,班典顿玉、罗松江村、索朗平措、加央曲扎等委员在发言中对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的举措给予高度评价,表示一定潜心修行、提高造诣,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贡献力量。
 
  陈全国边听边记,认真听取大家发言。陈全国在发言中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向新当选自治区政协委员的宗教界人士表示祝贺,向西藏广大爱国爱教僧尼在过去一年里为西藏发展稳定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陈全国希望西藏广大僧尼以爱国爱教、遵规守法、提高造诣、崇尚和谐为重点,积极推动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一要全面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切实尊重和关爱广大僧尼。一方面,要尊重僧尼和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爱国守法僧尼的社会地位和荣誉;一方面,要把僧尼作为公民和朋友,团结他们、引导他们、激励他们,为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贡献积极力量。 
  
  二要坚持管理教育服务并重,进一步解决好寺庙佛事活动和僧尼修行条件。要教育引导广大僧尼认真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藏传佛教进步的教规教义,切实增强中华民族意识、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公民意识;要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相关措施,依法加强对寺庙的管理;要把“六个一”、“九有”、“一覆盖”等利寺惠僧工作做实做细做好,让广大僧尼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要构建创建评选长效机制,激励广大僧尼争当爱国爱教、遵规守法、提高造诣、崇尚和谐的好寺庙、好僧尼。和谐模范寺庙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工作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僧尼促进佛事和顺、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积极性、主动性。广大僧尼要以宗喀巴、八思巴、十世班禅、帕巴拉副主席等历代高僧大德为典范,弘扬藏传佛教优良传统,自觉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坚决与十四世达赖集团划清界限,坚决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四要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为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宗教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日程,经常研究,解决问题;统战、民宗部门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统筹协调搞好寺庙和僧尼的公共服务;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寺庙、广交朋友,学会做宗教工作、寺庙工作、僧尼工作;各族干部群众和广大僧尼要同心同德、同心协力,为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讨论结束后,陈全国等与每一名参加讨论的委员一一握手,互道新春愉快、扎西德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