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宗谿制度 所属分类:历史 > 清朝时期

宗谿制度 元末,帕竹地方政权取代萨迦地方政权,统治西藏的藏族首领绛曲坚赞被元朝封为“大司徒”,他推行一系列新措施,建立了“宗”的行政单位,以取代萨迦时期的“万户”制。在前后藏设立13个宗,各宗设有宗本(营宫),由绛曲坚赞直接任免。

  “宗”为藏语音译,古代义为“寨落、城堡、碉堡”,一般是该地大小部落酋长的驻地。“庄园”藏语称为“谿卡”,行政上与宗同级,庄园不论大小都有一座比较高的庄房作为庄园的标志。宗、谿卡是继西藏部落组织后出现较早而逐渐演变成的行政组织。宗作为基层行政单位名称,出现在元代,为后代所相沿。宗内行政长官藏语称“宗本”。明代由帕竹阐化王任命的各宗行政长官亦得到清朝的承认,并封其为都指挥使司佥事。他们既是帕竹地方官,又是明朝的中央命官。

  17世纪后半叶,固始汗和五世达赖建立西藏地方政府后,加强了对西藏地方的统治,沿袭帕竹时期的行政管理制度,在各地推行宗本制度,宗本由第巴政府委派。至清代五世达赖喇嘛时,西藏地方亦沿袭明代宗级地方行政组织,并有所发展。1793年噶厦在前后藏共设124个宗(谿),有163名大小宗本。

原西藏地方宗谿一览表

区域 宗谿名称
卫区  
彭波区  
山南区  
工布区达波区  
羌区  
波密区  
昌都区  
后藏区  
阿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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